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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蔡哲民 零、背景 一、作者:保羅,本書的內文和早期教會著作都承認保羅是作者。西元九十六年, 羅馬的革利免已經證實保羅是本書作者,這也是今日新約學者的共識。 新約書信21封中有13封是他所寫。 (一)旅行傳道共寫『帖前後』、『加』、『林前後』、『羅』 (二)監獄中寫了『弗』、『西』、『門』、『腓』 (三)囚禁後亦寫『提前後』、『多』 二、收信人:哥林多教會。 (一)哥林多城:據估計,在保羅的時代,哥林多城約有二十五萬自由人,四十 萬奴隸,是當日希臘的主要城市。 哥林多古城早已存在,荷馬稱之為「富有的哥林多」,但這古 城在西元前一百四十六年被羅馬所毀。西元前四十二年,凱撒 猶流派人重建哥林多城。到了凱撒奧古斯都時,哥林多城被定 為亞該亞省的首府。 1.商業:哥林多城位於哥林多地峽口,居商旅要道。此處有兩個港口,東 為堅革哩,西為哩開翁。而哥林多城就位居海路和陸路交通要道 ,為附近商品的轉運中心,而且本身也以產銅和製造銅器出名。 此地的銅器價值甚高,比銀子可貴,差不多比金子更貴重。另外 ,陶器、染料、玻璃等產品亦非常有名,此城出產的「燈」是很 有名的。 2.文化:哥林多的文化具有典型希臘文化的特徵,當地人醉心希臘哲學, 對智慧極為推崇。不過因為此地是海港和貿易中心,所以哥林多 城也包含了許多各式各樣的人種、文化、風俗和宗教。 3.宗教:哥林多城內至少有十二座神廟,到了保羅時代是不是全部的神廟 仍在使用,我們無法確知。這些神廟中有一座愛神(Aphrodite) 女神的廟,內有廟妓的制度,依據古代地理學家史特堡(Strabo) 之言,說愛神廟蓄有一千名神妓。雖然近代學者有人認為這是古 希臘時代的狀況,而不是保羅時代的現象,但廟妓制度的確是影 響當日的風俗。 另有一座醫藥神亞利里比阿(Asc lepieium)神廟,其中的某些宗 教儀式,可能是保羅寫林前第八和第十章「論吃祭偶像之物」的 背後原因。 猶太人在此城中也建立了一座會堂。 各地來的商賈旅客,也常在城中建立各地神祇的廟宇,其宗教可 謂五花八門,可惜的是這些宗教並沒有淨化當地的道德文化,反 而促使其進一步敗壞。 4.道德:哥林多城淫佚放蕩,更因為供奉愛神的緣故,用宗教之名鼓吹嫖 妓,使得淫風更盛。由於此城淫佚成風,當時希臘文中「哥林多 人」有「放蕩之人」的意思,而「哥林多化」幾乎被當成是「淫 亂」或「賣淫」的同義詞。而在希臘的戲劇中,「哥林多人」則 被當成「酗酒者」的代名詞。 (二)哥林多教會:是保羅第二次旅行佈道時建立的(使徒行傳十八章1-18節) ,保羅在哥林多傳福音一年半,直到猶太人群起攻擊他,向 省長迦流控告保羅不遂,保羅乃於一段時間之後離開。除了 哥林多前後書之外,保羅還寫了另外兩封信來給此教會(林 前五章9節、林後二章4節)。此教會具有各樣的恩賜,但是 因為靈性仍然幼稚,以致內部問題叢生。 此教會大部份是外邦人,只有少部份是猶太人。大部份信徒 是平民,有奴隸,也有已得釋放的自由人。有少數是富有的 人,但仍以中下階層的人為主。 三、寫作時間地點:大約在西元五十五年,寫於以弗所。 四、寫作動機:由於革來氏的家人帶來教會紛爭的消息,保羅乃去信糾正信徒分門 結黨與敗壞的道德行為,同時答覆教會來信所提出的問題。 五、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信: (一)先前的信:林前五章9節,保羅提到這封信的內容是勸誡他們「不可與淫 亂的人相交」。一般認為此信已經遺失,而有些學者認為此信 的內容部份保留於哥林多後書六章14節-七章1節之中。 (二)你們的信:林前七章1節,保羅回答哥林多教會來信中所詢問的男女嫁娶 事宜。 (三)哥林多前書。 (四)憂愁的信:林後二章1-9節、七章8節提到,保羅知道教會問題的嚴重性之 後寫的那封信。 (五)哥林多後書:有學者認為保羅寫給哥林多教會的最後一封信是林後一到九 章,稱之為和好的信,而林後十到十三章的內容則是前項「 憂愁的信」。 壹、序言(一章1-9節) 一、寫信人:保羅─一個奉神旨意蒙召的耶穌基督使徒、所提尼 v1 ●「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直譯應該是「一個蒙召的耶穌基督使徒」。 ●「所提尼」:可能是在哥林多因為保羅而被鞭打的那位「所提尼」(使徒 行傳十八章17節),他原是管會堂的。保羅提到他的名字, 可能因為他是代筆的,或者是因為哥林多教會認識他。 二、收信人:哥林多教會以及各地的基督徒 v2 (一)哥林多教會 1.神的教會。 ●「在哥林多神的教會」:神的教會,在哥林多的意思(the church of God which is at Corinth)。 2.在基督耶穌裡成聖。 ●「成聖」:現在完成式被動語態,意思是「使成為聖」、「宣告為聖 」的意思。基督徒已經成聖了。 另有「被上帝分別出來做上帝子民」的意思。 3.蒙召作聖徒的 ◎雖然哥林多教會的信徒靈命不成熟,問題眾多,但保羅仍以「聖徒」稱 呼他們。顯然在保羅眼中,基督徒已經在基督裡得了聖潔的地位,成了 聖徒,這是何等的恩典呢! (二)各地的基督徒: 1.求告基督耶穌之名的人。 2.基督是他們的主(當然也是我們的主)。 三、祝福:願恩惠平安由父神並耶穌基督歸給你們。 v3 ●「恩惠」:是上帝向不配的人白白的賜予。 ●「平安」:基本和主要的意義是一種「健全的狀態」,亦即全人在 一終極和末世性的意義上獲得拯救的狀態。其次(次要 的意義),平安指人因進入了健全的狀態而享受心中的 平安。 ●恩惠是根,平安是果。 四、為收信人禱告 v4-9 (一)感謝 v4-7 1.因上帝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收信人的恩惠。 v4 ◎此處的恩惠不是一般的恩惠,而是特指那些賜給哥林多教會的恩惠。 2.因收信人在父神裡面凡事富足,口才、知識都全備。 v5 3.保羅為基督所做的見證在收信人心中得以堅固。 v6 ●「基督的見證」:指保羅在傳道中為基督所作的見證。 ●「堅固」:「使之站立」、「使之穩定」。另外此字可以翻譯為「證 實」,整句因此可以翻譯成「我們為基督而作的見證、就 是這樣在你們中間得證實的」,或者「有關基督的見證已 經堅立在你們當中」。 4.哥林多教會在恩賜上沒有一樣不如人的。 v7 ●「恩賜」:原文是「白白的禮物」,指上帝賦予信徒的才幹、能力。 目的是要事奉上帝。恩賜的全備並不表示靈性成熟。 ●「不及人」:落在人後。 ●「等候」:這個字表達一種「迫切的盼望」。 ●「主耶穌基督顯現」:指耶穌基督第二次再來。 (二)上帝的計畫 v8-9 1.父神必堅固收信人到底,叫收信人在審判日無可責備。 v8 ●「到底」:指「直到耶穌基督再來的日子」。 ●「無可指責」:因為沒有人有資格指責他們。 2.上帝是信實的,基督徒是被上帝所召,好與基督一同得分。 ●「一同得分」:「into fellowship」,原指「合夥人」或「合夥關 係」,這裡指「一同有分於某事」。後來此字進而演 變為「交誼」、「親密的關係」。 貳、教會紛爭(一章10節-四章21節) 一、分黨的現象 v10-17 (一)勸大家不要分門別類 v10 ●「勸」:意思是「把人叫到身邊來」。 ●「都說一樣的話」:即「同心合意」,此句是希臘政壇的慣用語。 ●「不可分黨」:原文是現在式,表示保羅要哥林多教會中間不可繼續再 存有分黨的事。 ●「分黨」:「分裂」或「剖開」,原指「木材的裂片」或「犁的破土」 。此處是表示意見的不同或歧異,應該還沒有到「分黨」的 程度。 ◎保羅提出勸勉的憑藉是「耶穌基督」的名字。 (二)革來氏家中的人告訴保羅關於哥林多教會間的紛爭。 v11-12 ●「題起」:直譯是「對我做信號」。 ●革來氏「家裡的人」:這人是一個男人。 ●「分爭」:不合宜的爭論。 ◎由此可見哥林多教會以自己喜歡的傳道人為分類的標準,分為四個團體 ,然而居然有人自稱是屬基督的,這大概是因為有人不滿於教會分黨的 狀況,或者要顯出自己比其他人更高超的地位,因此設立此一黨派。卻 也帶來「褻瀆」的危機。 (三)分黨的不合理: v13-16 1.基督是一個。 v13 ●「基督是分開的麼」:原文的時態顯示保羅的問題是「基督仍然處於 被分開的狀況中嗎?」 2.傳道人不是基督,沒有替基督徒定十字架。 v13 3.基督徒是奉「父、子、聖靈」的名受洗,而不是奉傳道人的名受洗。 v13-16 (四)保羅的職分不是施洗,而是傳福音。 v17 ●「基督差遣我,原不是為施洗」:應該譯為「基督不差遣我去施洗」。 ●「智慧的言語」:直譯做「言語的智慧」,指演說家的言語與雄辯的技 巧。 ●「落了空」:「使成為空虛」。 ◎既然基督是大家的元首,而傳道人都不是基督徒敬拜與認同的對象,就 沒有因為喜歡那個傳道人而分門別類的必要才是。 ◎此處提到分黨的不必要,但聖經其他地方又提到要分辨(馬太福音七章 16 節、路加福音六章44節、約翰一書四章2節、希伯來書五章14節)與 分別(哥林多後書六章17節)。那我們應該怎樣看待「宗派」和教義上 的不同見解呢? 此處所提到的分黨,明顯是指信徒因為傳道人的緣故而分成幾個派別。 所以我們可以把這段經文的教導限制在「不應該為非基要的理由分門別 類」。至於為了真理的緣故的分裂,應該不是這段經文所要批判的。而 應該使用其他的經文,支持在基要真理上的堅持。 二、福音與屬世智慧 一章18節到二章5節 (一)十字架的道理在滅亡的人為愚拙,但對基督徒而言,卻是上帝的大能。 v18 ●「愚拙」:愚笨。 (二)聖經也說明上帝要用世人當作是愚拙的道理來拯救信的人。 v19-21 ●「我要滅絕....」:引自七十士譯本的以賽亞書二十九章14節。原指 亞述入侵時,世上掌權者無一能與之抗衡。 ●「智慧人在那裡....」:保羅引用以賽亞書三十三章18節,不過不是 直接摘錄經文。 ●「變成愚拙」:「成為傻子」、「舉止像傻子」。 ●「不認識神」:「不能認識神」。 (三)猶太人追求神蹟,希臘人追求智慧,基督徒卻是傳基督─一個不被一般 人接受的的信仰。 v22-23 ●「絆腳石」:指「陷阱」或「網羅」,因為猶太人期待一位政治性的彌 賽亞,所以基督的十字架替死,就把猶太人陷入網羅中, 他們不期望一個被定罪與釘十字架的基督。 ●「愚拙」:對追求智慧的希臘人而言,一個死而復活的基督,是可笑 的。 ◎猶太人要「記號」(神蹟),因為他們自以為是真理的擁有者。而希 臘人要智慧,他們自稱是真理的追求者。 (四)但是對上帝所召基督徒而言,基督是上帝的能力與智慧。 v24-25 ●「神的愚拙」、「神的軟弱」:都是用反諷的語氣來說基督釘十字架 的替贖行動。 ◎基督徒都是蒙上帝呼召的,而不是因為自己的功勞而可以換取「得救」 的結果。 (五)哥林多教會的信徒沒有太多世俗智慧與能力,上帝卻揀選軟弱和卑賤的 ,讓那些自以為有智慧的在上帝面前不能自誇。 v26-29 ●「按著肉體」:以世俗的標準來看。 ●「智慧」:指「與哲學家有關的學問」。 ●「能力」:指人的尊嚴和能力。 ●「尊貴」:指人的地位和出身。 ●「揀選」:挑出來、選擇。原文語態顯示上帝「為自己挑選」。 ●「廢掉」:使變成無用。 (六)而基督徒得以在基督耶穌裡,是出於神。上帝又使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 公義、聖潔、救贖。 v30-31 ●「本乎神」:出於神。 ●上帝使基督「成為」我們的智慧、公義、聖潔、救贖,而不是我們本質 上擁有什麼智慧、公義、聖潔與救贖。 ●三十一節前有一「因此」,和合本聖經沒有譯出。因為我們一切所有的 都是上帝給的,所以我們無法自誇。 (七)保羅以前到哥林多教會時,沒有用高言大智來宣傳上帝的奧秘,因為要強 調基督的十字架替贖。 v1-2 ●「高」:「出眾」、「優越」,在此指「過分華麗」。 ●「用高言大智對你們宣傳神的奧祕」:Lightfoot說:這句話的意思是 「不用修辭學的技巧堆砌美麗的 辭彙,也不用哲學上的精緻安排 」。 ◎保羅福音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的替死代贖。關於上帝奧秘的其他討論, 當然不是不能討論,但是整個福音的中心應該是基督的十架替死。 (八)保羅在哥林多教會不是用「智慧、委婉」的言詞,而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 證,使哥林多教會基督徒的信不在乎人的智慧,而在乎上帝的大能。v3-5 ●「我在你們那裡」:直譯是「我以前到你們那裡的時候」。 ●「委婉」:原文是由「說服」變化而來。 ●「明證」:指法庭辯述時所舉的例證。 ◎此段經文看起來和分黨分派沒有直接關係,但其實哥林多教會會分黨分 派,就是因為有人過分高舉某些人的能力、智慧或口才。以至於彼此無 法合一認同。如果我們知道我們一切的能力無法拿來當誇口的憑藉,也 與救贖無關,我們都是一同領受基督的替贖與上帝的選召。那彼此又何 必分黨分派呢?因為這些被擁戴的領袖並不能救他們自己,仍然是倚靠 基督的替贖。而我們成為基督徒,就是承認自己是一個沒有智慧、無力 自救的人,那我們又什麼時候有了智慧去分辨哪一個領袖可以在基督之 外成為我們的共同領袖呢? 三、福音與屬天智慧 v6-16 (一)在完全人中,保羅也講智慧,講一個不是這世上所有的智慧。 v6 ●「完全」:長大、成熟、充分發展。與三章1節的「嬰孩」對比。 ●「這世上」:原文應該翻譯為「這世代」、「this age」。 ●「敗亡」:「失去效用」、「無能」、「無用」。 ◎「這世代的智慧」:每個世代都有其特有的理念,但上帝的智慧是永恆 的,不像世代的智慧一樣,會隨時間而失去效用。 ◎「我們」:應該不是指保羅和哥林多教會,而是指保羅及其同工,或者 保羅及其他使徒。 (二)保羅所講的智慧:上帝的救贖計畫,上帝的「預定」智慧。 v7-9 1.從前隱藏的。 v7 2.上帝的奧秘。 v7 3.上帝在萬世以前為基督徒得榮耀所預定的。 v7 ●「萬世以前」:指「時間以前」或「世代以前」。 ●「就是神在萬世以前豫定使我們得榮耀的」:「就是上帝在萬世以前 ,為我們的榮耀所預定的」。 4.世人所不知道的(如果知道就不會把耶穌釘十字架了)。 v8 5.聖經也為這奧秘作證。 v9 ●「經上所記」:原文是「如所記」並沒有說是舊約聖經的記載。而保 羅所引的經文出處不詳,有人認為是出於偽經「以利 亞默示論」或「以賽亞升天記」。不過這兩本書的寫 作日期比保羅晚,保羅不可能引用。另有人主張這句 話取自以賽亞書六十四章4節,而保羅用基督徒的方 式說出來。又有可能保羅把以賽亞書六十四章4節、 六十五章17節、五十二章15節的經文隨意綜合使用。 如同他在羅馬書三章10-18節的用法一樣。 ●「未曾想到」:原文是「未曾進入」。 (三)聖靈向基督徒顯明上帝的奧秘。 v10-13 1.聖靈有資格向我們顯明上帝的奧秘,因為聖靈鑒察萬事。 v10 ●「參透」:此字的名詞原指「專業的搜尋工作報告」,由此字變化 成的另一字是指「海關的專職搜查官員」。此字的意思 是「檢視」、「搜尋」、「鑒察」。羅馬書八章27節的 「鑒察人心」用的也是這個字。 ●第10節之前有個連接詞「因為」或「但」沒有被和合本譯出。 2.聖靈知道神,正如人的靈知道人一樣。 v11 ●此處的「人」包括男性和女性。 ●「人裡頭的靈」:指在人裡頭的自我意識。 ●此處用「人『裡頭』的靈」來表達人的靈,卻沒有用「神裡頭的靈」 來表達上帝的靈。所以不單單指在上帝裡頭的自我意識,而是指具有 位格的聖靈。 3.我們領受的是由神來的靈,所以能知道上帝要讓我們知道的事(上帝 的救贖奧秘)。 v12 ●「領受」:原文的時態表示過去曾經發生的某個事件。 ●「世上的靈」:應該是指「屬於人類智慧的靈」。 4.傳講這些事的保羅有資格傳講,是因為他用聖靈指教的的言語解釋屬 靈的事。 v13 ●「指教」:教導。 ●「解釋」:合在一起,合宜的配在一起。七十士譯本用來指「解夢」 ,可能指藉著比較以判斷夢的意思。 ●「將屬靈的話解釋屬靈的事」:原文無「話」字,原文中如果第一 個「屬靈的」是陽性的話,那本句 應該解釋為「對屬靈的人解釋屬靈 的事」或「將屬靈的事配合屬靈的 人」。若是中性,則可解釋為「用 屬靈的話配合屬靈的事」。而後者 比較可能。 ◎保羅的意思是連他講解上帝奧秘的言語都是聖靈所教導的。 (四)結論:我們能看透世人所不能瞭解的事。 v14-16 1.世人不能理解聖靈的事,反而以為愚拙。 v14 ●「屬血氣的人」:是指拒絕十字架真理,尚未重生得救的人,他們 只有天然的生命。原文是單數,指「一個屬血氣 的人」。 ●「不領會」:不接受、拒絕、排斥。 2.屬靈的人能看透聖靈的事和萬事,卻沒有一人能看透他。 v14-15 ●因為這些事「惟有屬靈的人纔能看透」:原文直譯是「要屬靈地辨 識」。 ●「屬靈的人」:與屬血氣的人相對,指重生得救的基督徒。 ●「看透」:原意是指「過濾的過程」,通常指一個法官審理案件時 ,仔細調查、分析、找出事實真相的過程。有為了「判 斷」或「審判」尋找事情真相的意思。 ●沒有一「人」:指「屬血氣的人」。 3.有誰能知道基督的心呢?基督徒已經有了基督的心。 v15-16 ●「誰曾....教導他呢」:引自七十士譯本的以賽亞書四十章13節。 四、傳道人的身份 三章1節到四章5節 (一)哥林多教會是不成熟的 v1-4 1.保羅以前把哥林多教會信徒當成是一般人,而不是成熟的基督徒。v1-2 ●「屬肉體」:「肉體的人」、「血肉之軀」。 2.但是到如今哥林多教會還是只能吸收比較軟性的東西。 v2 ●「餵」:灌溉。 ●「飯」:指一切「硬」的食品。 ◎由上下文看起來,「奶」應該指著對一般非信徒或初信者所講的信 息。 3.哥林多教會不成熟的表現是嫉妒、分爭,分黨分派。這樣的舉動和世 人一樣。 v3-4 ●「屬肉體的」:與第一節不同,意思是「採用」或「適應」肉體, 也就是「順著肉體而活」、「受肉體支配」。 ●「嫉妒」:原意是「熱心」,由「水滾」一字變化而來。後指對人 或事由於熱愛所產生的嫉妒。這樣的嫉妒本沒有什麼不 對(如夫妻之間的合理嫉妒),但可能因為不受上帝真 理管轄而變成紛爭的來源。 ●「分爭」:爭辯。 ●「有說」:直譯是「因為當有人說」。 ●「世人」:泛指一切受造之人,是屬肉體,沒有重生的。 ◎保羅剛到哥林多教會時,哥林多的信徒還不是基督徒,因此當然是 一般未重生的屬肉體之人,而不是屬靈的基督徒。然而到現在哥林 多信徒仍然是順著肉體而活,這就是嚴重的問題了。本該是屬靈的 人卻仍然順著肉體而活,令人想到到底這樣的重生是不是真實。 (二)保羅與亞波羅的職分 v5-15 1.傳道人是僕人,照上帝的恩賜來引導信徒相信神。 v5 ●「什麼」:原文不是問保羅算什麼人、亞波羅算什麼人,而是問保 羅和亞波羅做些什麼事。 ●「執事」:原意是「快跑揚起塵土」,在福音書中這個字的意思是 「僕人」或「用人」。此字用來指教會中的執事,是後 來才發展出來的。 ◎傳道人不但只是僕人,而且他們能力的來源是出自神,而不是自己 ,所以人們不應該為他們結黨或分爭。 2.保羅做「栽種」的工作,亞波羅做「澆灌」的工作,但使教會生長的 關鍵是上帝。 v6-7 ●栽種、澆灌兩詞原文時態是表示保羅漢亞波羅已經完成他們的工作 ,而上帝仍然繼續他使教會生長的工作。 ◎「栽種」:使徒行傳十八章1-18節記載。 ◎「澆灌」:使徒行傳十八章24節到十九章1節記載。 3.工作雖有不同,但都是上帝的執事,將來要得自己的賞賜。 v8 ●「一樣」:也是中性單數的名詞,是指保羅和亞波羅都是為一樣的 目標努力。 4.傳道人是與上帝同工,而信徒就是上帝所要建設的目標。 v9 5.保羅有如工頭,立了耶穌基督為根基,然後別人在此根基上建造。 v10-11 ●「工頭」:今天英文的「建築師」就是由此字變化而來,這裡的意 思是所有的工人都是在「工頭」的計畫之下工作。 ●「立」好了根基:「放置」。 ●「在上面建造」:表示是在此根基上面建造,不必再立新的根基。 6.傳道人所建造的要受考驗,決定得救後的賞罰。 v12-15 ●六種材料中有三種耐久的材料:金、銀、寶石,用來建造皇宮。 另有三種易壞的材料:草、木、禾秸,用來建造泥地上的茅屋。 ●「那日子」:指審判的日子。 ●「火」:指「試驗」,因為一方面舊約中也曾用火做比方(但以 理書七章9節、瑪拉基書四章4節),施洗約翰也用過(馬 太福音三章12節、路加福音三章16節),而且前面所提的 幾種材料是建築材料,火本質上就是一種極好的測試工具 。 ●「賞賜」:可以譯為「工資」。 ●「虧損」:破壞、損失。這裡所指的應該是指損失了他本來可以得 到的工資。 ●「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可能是希臘成語,有「死裡逃生」之 意。意思是一切會在上帝純正的公義 與審判下化為烏有。 ◎此段是講到傳道人的服事狀況。如果一個傳道人在基督的根基上建 立的建築是空洞而不持久的,則審判的日子他將一無所有。但是他 自己是一個得救的基督徒,這是不能改變的。當然,如果一個傳道 人所建立的建築是經得起考驗的,那上帝會把他應得的工資給他。 (三)基督徒的本質 v16-23 1.基督徒是上帝的聖所(傳到人應該建立的),上帝的靈住在基督徒 中。 v16 ●「殿」:應該譯為「神的聖所」,是指四週圍起來的,歸神為聖的 地點。這裡所講的是和第九節所提的房屋有關。 2.如果有人毀壞基督徒,上帝要毀壞那個人,因為基督徒是上帝聖潔的 殿。 v17 ●「毀壞」:敗壞、損傷。 ●「毀壞那人」:無法確定是指今生或來世的毀壞。 ●「聖的」:聖潔的,亦即分別出來歸上帝使用的。 3.不要自己欺騙自己,不要提倡世界的智慧,因為上帝看這世界的智慧 是愚拙的。 v18-20 ●「人不可自欺」:這警告暗示讀者已經有人犯了這樣的錯誤。 ●「意念」:「理論」或「爭論」。 ●「虛妄的」:「徒勞無功之嘗試」。 4.因此不要拿人來誇口,因為萬有都是基督徒的,而你們是屬基督的。 v21-23 ◎所以所有的傳道人都是屬於每一個基督徒,所以不應該自以為有世界 的智慧而分黨結派毀壞上帝的殿。基督徒的生命本是豐富的,不應該 自己限制只有一個傳道人是屬於自己的,而且所有的人都是屬基督徒 ,沒有人能比其他人還屬基督。 (四)結論 v1-5 1.傳道人是基督的僕人,是神奧秘的管家,對傳道人的基本要求就是「忠 心」。 v1-2 ●「執事」:此字的意義與三章5節的執事不同,原意是「船奴」,依 照船主的指示,在底艙划船的奴隸。 ●「管家」:指在家裡做服事或管家的人,通常是由「奴隸」擔任,身 份是在家主之下,但在其他奴隸之上,管理家中其他奴隸 的人。 2.保羅不以自己或別人的論斷為重要的事情,唯有主才能正確的判斷人。 v3-4 ●「被別人論斷」:原文是「人的日子」,與「主的日子」結構相當, 「日子」是指「審判的日子」,可以翻譯為「被人 間的法庭審判」。 ●「論斷」:此處的「論斷」意思是「考驗」而不是「審判」,當然考 驗後還是會有「評判結果」。 ●「極小的事」:指「微不足道的事」。 3.不要論斷,要等主來顯明隱情,那時候各人要由神那裡得稱讚。 v5 ●「照出」:把光照在黑暗中所隱藏的東西上 ●「論斷」:此處的論斷就是「審判」的意思。 ★「論斷」可以分成兩個字,一個編號350,一個編號2919。 350一字:指「詢問」、「審查」,泛指一般的詢問或法庭的審查。 另一意義是:「審查和判斷」、「要求說明」、「辨別」。 此字比較是指追求真相的過程,以及對單一事件的審問。 聖經不反對基督徒做這種「判斷」。 2919一字(此字以Κ開頭):有以下幾個基本意義 (1)分開、區分,引伸為「揀選」、「寧可要」的意思。 (2)判決、認定、考慮。 (3)決定、目的、打算。 (4)作為法律用語:審判、判決、定罪。 (5)指人們習慣的對其友人之生活和行動的判斷(因而想去影響別 人)。 此字多半指「判定」的動作,或者是「判斷」的習慣。因而聖 經常常多次提醒基督徒不可有此行動及習慣。 (此資料引自浸宣出版社的「新約希臘文中文辭典」) 五、使徒的呼籲 v6-21 (一)要學習保羅和亞波羅,不要自高自大 v6-8 1.保羅為哥林多教會的緣故拿以上的比喻來說明自己和亞波羅的職分。希 望讓哥林多教會學到兩位傳道人「行為不超過聖經所記」的榜樣,以免 有人自高自大。 v6 ●「過於所記」:可能是當時的慣用語或格言,大概是指「聖經所記」 。 ●此處的意思可能是:「保羅要哥林多教會學習他們『行為不超過聖經 所記』的榜樣」。或者「學習他們的榜樣,不能 超過聖經所記的範圍」。 ●「自高自大」:原意是「吹氣球」、「灌氣」。 2.基督徒怎能自誇呢?一切都是由上帝所領受的。 v7 ●「與人不同」:意思是「篩選」。 3.哥林多教會的表現有如已經豐富滿足做王了,保羅希望哥林多教會是 真正的做王,而不是自以為做王。 v8 ●「飽足」:常常是指「吃的非常多,十分滿足的感覺」。 ●「我願你們果真做王」:正確的翻譯是「我願你們至少已經做王」 ,這是和過去事實相反的條件句。 (二)使徒的地位 v9-13 1.上帝把使徒當成是壓軸的戲碼,好像判死刑的人進競技場。使徒成了 一台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 v9 ●「明明列在」:「展示」、「陳列」、「供公開觀看」。此處的背 景是指在競技場上的公開表演,而保羅和其他使徒 有如是壓軸好戲一般的被排在最後做最重要的展示 。 2.傳道人為基督的緣故成了愚笨的、軟弱、被藐視的。而哥林多教會卻 成了聰明、強壯、受尊敬的。 v10 3.使徒們到現在還是飢渴、漂流、勞苦、被咒罵、被逼迫、被毀謗,被 當成是世界上的殘渣。v11-13 ●「勞苦」:原意是指「工作到精疲力盡」。 ●「污穢」:原指「掃除」、「掃地」、「除污穢」,後來轉而指打 掃過後的「垃圾」。 ●「渣滓」:原意是「削去四周」,後來轉變為「被削下的碎片或垃 圾」。 ◎希臘人鄙視靠手工藝為生的人,被毀謗而善勸的行為在希臘人的心 目中是弱者的表現,但保羅認為這是基督徒的美德表現。而顯然當 世代的人不認同這種看似卑微軟弱的美德。 (三)警戒與訪問的計畫 v14-21 1.保羅寫這些話目的不是要哥林多人羞愧,而是要警戒哥林多教會,如 同父親警戒兒女一樣。v14 2.保羅是哥林多教會屬靈的父親,所以保羅要求哥林多教會效法他。 v15-16 ●「你們....雖有」:原文型態顯示是與事實不合但有可能成為事實 的假設句,所以正確的翻譯應該是「假如你們 有」、「即使你們有」。 ●「師傅」:指古羅馬時代的家庭教師,負責照顧小孩子和帶小孩子 上學。 ●「效法我」:直譯是「我的仿造品」。 3.保羅已經打發提摩太去過哥林多,好提醒哥林多教會。v17 ●「已打發」:可能此時提摩太已經去過或已經動身前往哥林多了。 因為「打發」的動詞是第一簡單過去式。 4.有人以為保羅不會再去哥林多,但保羅計畫如果上帝允許他要到哥林 多教會去。 v18-19 5.保羅要去看看那些自高自大之人到底有什麼權能,因為上帝的國度與言 語能力無關,而在乎權能。 v19-20 ●「言語」:一般指人說話的技巧與藝術,在此可能指希臘人慣用的演 講技術。 ●「權能」:應該是指聖靈帶來的能力。應該是指「生命品質」或「愛 」的能力。 6.保羅質問哥林多教會是否願意改變,好讓保羅去的時候可以用溫柔慈愛 的心,而不是責備的心。 v21 ◎這一段的嚴厲言詞,和第五章所提到哥林多教會內部的敗壞應該有相當 的關係。所謂的自高自大,與哥林多教會面對罪惡而妥協並不在乎的情 形有關。 參、道德混亂(五章1節-六章20節) 一、淫亂的事 (五章1-13節) (一)亂倫之事 v1-8 1.保羅風聞在哥林多教會有人和繼母同居,而哥林多教會沒有處理這件 事。 v1-2 ●「風聞」:直譯是「聽說」。原文此字前有一「的確」沒有被譯出 ,因此保羅實際的意思是「的確聽說」。 ●「這樣的....」:原文顯示這是一件特別而值得注意的事情。 ●「淫亂」:此字用來指「一般淫亂的罪」。 ●「收了」:「擁有」的意思,而且原文的時態顯示他是繼續擁有, 持續保持那種亂倫的關係。 ●「繼母」:直譯是「他父親的一個太太」,可能不是他的生母,而 有可能是他父親的姨太太,也有可能他的父親已經死了 或與這女人離婚了。 ●「哀痛」:指「帶有羞愧的哀痛」,此字原意是指為死去的人哀痛 。 ●「從你們中間趕出去」:應該是指「逐出教會」、「開除教籍」。 ●「外邦人」:在此指「非基督徒」。 ◎「連外邦人中也沒有」:本來基督徒應該要試圖帶領其他人歸向基 督,但哥林多教會信徒的道德生活甚至比 哥林多城中的其他人還不如。羅馬演說家 西塞羅說亂倫的事情在羅馬社會中是絕無 僅有的。 ◎這樣的罪惡,按照猶太人的律法(利未記十八章8節、二十章11節、 申命記二十二章30節)應該用石頭打死。 ◎「自高自大」:可能指著哥林多人以教會成員能夠擁有自由,脫離 一般道德捆鎖為榮,視之為上帝的恩典。 ◎這女人應該不是教會的成員,因為保羅沒有提到如何懲治這女人。 2.保羅認為要把這樣的人開除教籍。 v3-5 ●「判斷」:判決、審判(正是K開頭的那個審判)。 ●「聚會」:指「正規而嚴肅的聚會」。可能指著信徒聚集討論教會 懲治的聚會。 ●「交給撒旦」:意思是「趕出教會」、「開除教籍」。可參考2節 和11節。亦即放棄這罪人,趕出教會、讓魔鬼隨意 攻擊這人。 ●「敗壞他的肉體」:可能指「肉體受苦」或指「克服肉體上的敗壞 欲望」。比較可能是指後者。 ●「主耶穌的日子」:指末日基督再來時。 ◎第三、四節可能是保羅假想自己是教會會員大會的主席,和哥林多 教會信徒用主耶穌基督的名和權能來審判這罪人,決定開除其教籍 (新譯本偏向此譯法)。 ◎「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末日可以得救」:可能指的是因為 正式被逐出教會,此人將因極度痛苦而悔改,願意放棄他罪惡的生 活。而另一種說法認為上帝將允許撒旦使這人肉身受苦,希望導致 他悔改。不管如何,整個開除教籍的舉動目標是要這人悔改得救, 而不是要毀滅這人。 3.哥林多教會這樣的舉動是是不好的,應該除去所有的罪惡。 v6-8 ●「酵」:在此用來形容罪惡的影響力。除了少數的例外,「酵」 在猶太文學中代表不良的影響,因為當時的酵是用上一 次製餅時剩下的麵團來做,因此酵就與腐化意義類似。 ●全「團」:指麵粉加水揉成的麵團。 ●「除淨」:原文的語態顯示要哥林多教會「現在就除淨」、「快快 的除淨」。 ●「我們守這節」:原文表示意願,意思是讓我們繼續守這節期,使 它變成永久的節期。 ●「誠實」:此字的意思是「剛直」或者是「拿起來對著太陽光審視 」。引伸為「動機純潔」或「誠實」。 ●「真正」:意思是「真理」、「毫無隱藏、沒有秘密」。在希臘人 的觀念中,真理就是可以攤開來談的東西。 ◎「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指一點點罪惡可能可以使整個教會 的道德敗壞下去,影響力不能小看。 ◎在此保羅使用了一個猶太的習俗來當象徵:逾越節之前,要把房子 內當成酵使用的就麵團清理掉,這樣一來,下一年的穀物便有一個 全新的開始(出埃及記十二章15節、十三章6-7節)。而逾越節所吃 的餅是完全無酵的。另外保羅又引用逾越節羊羔替死的觀念來表達 基督的替死,猶太人在逾越節前就已經除掉酵了,而基督有如逾越 節的羊羔已經被殺替死,基督徒更應該除掉舊的罪惡習性。 ◎保羅寫哥林多前書時大概靠近逾越節(十章1節、十五章20節、十六 章8節),因此用逾越節羊羔來象徵比喻,應該更有影響力。 (二)要與行惡的弟兄分別出來 v9-13 1.保羅前一封信所教訓的不是要哥林多教會信徒與一切不信耶穌的人分 離,因為這是不可能的。 v9-10 ●「相交」:「混合在他們中間」的意思。 ●「淫亂的人」:原意是「出賣」,引伸為「出賣肉體以供發洩情慾 的男人或女人」。 ●「不是....一概」:不是絕對的,不是所有的。 ●「勒索的」:意思是「搶奪的」、「殘暴的」。 ◎保羅所謂的「前一封信」應該已經失傳了。 2.保羅的意思是要信徒與行惡的弟兄分開。v11 3.因為基督徒沒有權力審判非基督徒,那是上帝的事情,但是基督徒可 以決定把作惡的基督徒趕出教會。 v12-13 ●「與我何干」:表示不在保羅的管轄權之下。 ●「審判」教外的人:指上帝的最後審判(見13節)。 ●「審判」教內的人:應該不是指最後的審判,而是指執行教會懲戒 ,或者決定開除教籍一類的審判。 ◎保羅在此告訴基督徒對教外的人應該寬容接納,因為他們不認識上 帝,所以行惡也是當然。然而稱為弟兄的基督徒,卻仍然行惡,就 表示他並不在乎上帝的標準與恩典,這時就不應該接納他,而要明 顯與之保持距離,以幫助他悔改。 二、訴訟之事(六章1-11節) (一)關於基督徒間的爭端 六章 1-8 節 1.基督徒相爭怎麼會在非基督徒的面前求審呢? v1 ●「敢」:「膽敢」。 ●「事」:此為法律上的用語,指「一個案子」。 ●「不義的人」:指「非基督徒」。 ◎這裡應該是指基督徒間關於財物的爭端,而非刑事案件。在保羅時 代政府允許猶太人在處理財物紛爭時使用猶太律法,而當時的羅馬 政府尚未把基督徒由猶太教中分別出來,所以基督徒也可以享有自 己處理財務紛爭的權利。 2.基督徒要審判世界和天使,怎麼會需要把今生的爭論放在非基督徒的 面前求審判呢? v2-5 ●「審判世界」:在末日,聖徒和主耶穌要審判世界(馬太福音十九 章28節、路加福音二十二章30節)。 ●「審斷」:「判斷」或「決定」的意思。 ●「審判天使」:似乎沒有其他資料提到這樣的事情,可能是保羅所 蒙受的獨特啟示。 ●「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可能是指「非基督徒的法官」或是用諷刺 的語氣指「教會中最微小的人」。如果是 後者,意思就是審判世界和天使是基督徒 未來的的責任,那處理今生的事情應該隨 便找個人來審判就好了吧? 3.哥林多教會的信徒居然是弟兄和弟兄互相告狀,而且是在不信主的人面 前告狀,這本質上就是大錯,為什麼不願意受欺壓和受虧負呢? v6-8 ●「受欺」:指「不公平的對待」。 ●「吃虧」:被搶劫、被剝削,指在產業上受的冤屈。 ◎這一段的目的應該不是要討論基督徒到底可不可以接受政府司法管轄 ,而是要基督徒願意吃虧忍耐,而不要彼此欺壓對方。至於政府要不 要行使司法權,就不在討論的範圍。不管政府要不要審判,教會應該 先有所判斷才對。 (二)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度 v9-11 1.不義的人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度,在這件事情上不要自欺。 v9-10 ●「姦淫」:指「婚外性行為」。 ●「做孌童的」:指被人當作女性來玩弄的男子。 ●「親男色的」:雞姦者。在同性性行為中扮演主動角色的。 ◎在此以「罪行」為一個人的形容詞,表示這個人應該是習慣性的犯 這樣的罪,而不是偶爾失足誤犯的。 2.哥林多教會中雖然有人以前也是不義的人,但如今透過基督與聖靈, 已經在地位上成聖,被宣判為義了。v11 ●「你們....已經洗淨」:可以解釋為「你們洗淨你們自己」或「你 們洗淨你們的罪」。 ●「成聖和稱義」:原文動詞時態都是指過去曾發生的事。 ●「稱義」:被宣判為義。 ◎一個得救的人應該是認定自己以往的所作所為不好,而無力自救, 因而可以透過接受基督的替死稱義。所以如果這樣的人還習慣性的 犯某些罪,顯然原來的悔改應該是有問題的,其把上帝當上帝的信 心恐怕也是虛假,所以其得救也值得懷疑。 三、身體的正當運用 v12-20 (一)以上帝為中心的身體運用 v12-14 1.基督徒有自由,但所行不一定都有好處,而且不應該受其他事物的轄 制。 v12 ●「凡事我都可行」:像是一句格言,可能是哥林多人的口號,或者 是保羅說過而被斷章取義的一句話。而保羅在 此為這句格言加上限制。 ◎如果「凡事都可行」是一句既有的口號,那顯然這裡的凡事並不包 含前面所說「不道德的事」或者其他明顯不道德的事情。 2.食物和欲望並不永恆,而基督徒的身體要為主而活,所以應該避免淫 亂,上帝最終會讓基督徒的身體復活。 v13-14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這應該是哥林多人引用來放縱 情慾的藉口。 ●「廢壞」:原文是未來式。意思是「使之不發生效力」、「廢掉」。 ◎此處可能哥林多人以諾斯底主義的觀念,認為身體和靈魂是分離的, 因此身體的享受與犯罪並不影響靈魂的美善,而上帝單單關注人的靈 魂狀況。所以放縱與享樂是可以的。然而保羅以身體並非與上帝無關 ,不但基督徒的身體應該為主而活,而且上帝在末日要叫身體也復活 ,身體並非與上帝無關,也是要存到永恆的。 也有可能「食物和肚腹....」是保羅拿來反對猶太律法主義的一個理 由,要幫助哥林多人不必再被舊約的飲食條例所限制。但是哥林多人 將之諾斯底化,認為淫行和身體也是暫時的,只有靈魂才是永恆的。 (二)要逃避淫行 v15-20 1.基督徒的身體是基督的肢體,所以不能與娼妓行淫聯合,反倒要與主聯 合。 v15-17 ●「肢體」:指人身上的四肢。 ●「身子」:指一個人的全面性格或人格,而不單指身體。 ●「將....作」:意思是「拿走」或「偷走」。 ●「一體」:和娼妓行淫就等同於和娼妓聯合為一體。這是創世記二章 24節的觀念,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九章5節也引用過同樣的 觀念。 ◎保羅在此說明人的身體不單應該為基督而活,而且根本就是聯合在基 督身上,是基督的肢體。 ◎與娼妓行淫等同於把屬於基督徒肢體偷走,拿去當娼妓的肢體。 ◎顯然在保羅的觀念中,性行為不只是身體的接觸與滿足,還包括身心 的聯合,表達一種整個人的委身。而基督徒透過接受基督的救贖,願 意把上帝當上帝,決定降服於基督之下,這也是一種委身與聯合,而 且是屬靈的聯合(比性行為更高更深入)。 2.因此應該逃避淫行,因為淫行乃是得罪自己的身體。 v18 ●「人所犯的,無論甚麼罪,都在身子以外」:這可能是保羅的立論 或者也有可能是哥林多人犯罪的藉口。 3. 我們的身體是聖靈的殿,而且我們是屬於神,是基督重價買來的,因 此要在自己的身體上榮耀神,不要行淫亂得罪自己的身體。 v19-20 ◎身體是聖靈的殿,所以嫖妓就是褻瀆聖殿。另外當地的神妓是事奉 管理愛情和性事的希臘愛神(Aphrodite)。與神妓發生性關係更是 公開表明自己追求愛情與性過於尊重上帝。 ◎到了18-20節,保羅似乎把身體的意義擴大到一個完整的人,或者說 保羅的「人觀」本來就是「一體論」。因此保羅認為性方面的犯罪 ,會導致一個人的內在人格受影響。 肆、論婚姻問題(七章1-40節) ◎第七章開始,保羅一一回答哥林多教會在給保羅的信上所提的問題。因此要正確 瞭解保羅真正的想法,應該要思想哥林多教會所問的問題是什麼。而因為保羅顯 然是為要解決當地教會的問題,所以可能有許多的教導是因地制宜性質的(例如 七章 2節),如果比照其他書信的教訓,可以比較容易分辨出哪一段是因地制宜 的性質。 一、一般性的原則 v1-7 (一)單身是一件不錯的事,但為了避免給自己試探,最好都有婚姻。 v1-2 ●「近」:「碰」、「摸」。有「性行為」的意思,但在此應該是指「 婚姻」。 ●「要免淫亂」:可能跟當地的環境和人自己的軟弱有關。而不是保羅 把婚姻的主要目的當成是「防止淫亂」。 ●「好」:有「值得讚許」的意思。而不是比較好的意思。 ●「妻子」、「丈夫」:都是單數,顯示保羅認為一夫一妻是合宜的。 當時有許多猶太拉比鼓吹一夫多妻制。 ◎這一段可能有另外一種翻譯法,把「男不近女倒好」當成是哥林多人 信上的話,因此整段變成「你們中間有人說:『男人不與女人發生性 關係』是好的很的事情』」。如果這樣解釋,那保羅在此就是要解決 當時哥林多教會中有人以為「要做一個屬靈的好基督徒必須拋棄一切 肉身的欲望,因此不應該結婚」所引發的問題。不過顯然保羅並不認 為非結婚不可(v6-7)。 (二)夫妻不應該隨便分房,而應該合理的彼此對待。 v3-5 ●「合宜之分」:直譯是「責任」。 ●「有權柄主張」:指對某物擁有主權。 ●「不可虧負」:「不可搶奪」、「不可除去」。 ●「兩相情願」:「互相同意」、「互相協議」。 ●「暫時」:即使互相同意也不可過長。當時的拉比允許夫妻分房一到 兩個禮拜。 ●「專心」:指「輕鬆」或「寬裕」。因此「專心禱告」是指比較有寬 裕的時間禱告。 ●「免得撒旦引誘你們」:原文時態顯示「免得撒旦繼續不斷試探你們 」。 ●「情不自禁」:「沒有自我控制」、「缺少自我控制」。 ◎保羅認為夫妻之間應該維持合理的性關係。 (三)保羅說這些話,是要准哥林多基督徒可以自己選擇,而不是一種命令, 因為每個人的情況不同。 v6-7 ●「准」:「容許」、「讓步」。 ●「不是命」:不是命令基督徒一定要結婚。 ◎保羅當時沒有結婚(參考哥林多前書九章5節),不過在使徒行傳二十 六章10節中保羅提到自己「出名定案」,因此保羅當時可能是公會議員 之一,如果是這樣的話,保羅一定結了婚才可以擔任這個職分。因此如 果是這樣的話,保羅可能結過婚而太太去世了。但實際的情形沒有人可 以確知。 二、對未婚者與寡婦的意見 v8-9 ●「沒有嫁娶的」:是陽性的複數,因此是指男人。 ●「禁止」:指「控制自己」。 ●「慾火攻心」:原意是「被火焚燒」。可以翻譯為「慾火焚身」,或者是 「因犯淫亂罪而被地獄之火刑罰」。但因為這信是寫給基 督徒,因此翻譯為「慾火焚身」比較合適。 三、離婚的討論 v10-24 (一)結婚的不可以主動離婚。 v10-11 ●「已經嫁娶的」:原文時態顯示這是指「現在仍維持婚姻狀態的人」。 ●「吩咐」:「命令」、「教導」。在當時的用法中,此字常用來當成軍 事上的「命令」。 ●「主吩咐」:可以參考馬太福音五章32節、十九章3-9節等經文。 ◎保羅在這裡沒有提及馬太福音五章32節的例外情況(因為淫亂的緣故) ,可能是因為讀者中間所發生的離婚理由都不充分。也有可能耶穌的婚 姻教訓在當時是廣為人知的,因此保羅只要大略提出,哥林多人就知道 保羅所引用的耶穌教訓及其完整的內容。 (二)如果信仰不同,而對方並不主動提出離婚要求,就不要離婚。 v12-14 ●「不是主說」:不是要表示保羅這裡的意見比較沒有權威,而是表明 保羅在這裡並沒有基督的教訓可以作為根據。 ●「離棄」:應該譯為「送走」或「推開」。 ●「成為聖潔」:「分別」、「使潔淨」。 ◎這一段經文是一段難以解釋的經文,主要的困難是「成為聖潔」的解 釋。顯然這裡不可能是指「得救」,比較可能的解釋應該是指不信主 的一方因著信主的一方的緣故,在婚姻關係上也成為上帝悅納(聖潔 )的另一半。因此這樣的「婚姻關係」也是聖潔的、性生活也是聖潔 而不污穢的,所以所生的兒女也就不是不合法、不潔淨的,而仍然是 蒙神悅納的。 (三)如果信仰不同,而對方主動提出離婚要求,就任由對方離去,因為上帝 呼召我們是要我們平安。v15 ●「拘束」:原意是「作奴僕」。原文時態顯示是「不要繼續被當作奴 僕」。 ●「和睦」:原文是「平安」或「和平」的意思。而強迫維繫這樣的婚 姻,不會帶來和平或平安,而只會帶來爭執與煩擾。 (四)不必堅持婚姻的另一理由是因為不能確定另一半是否會得救,因此可以 依照所面對的情況做決定。v16-17 ●「吩咐」:軍事用語。 ◎第16節可以解釋成「怎知不能救另一半呢?所以應該要守住婚姻」 或者是「怎知一定能拯救另一半呢?婚姻不是用來當傳福音的工具, 所以應該坦然離婚」。而後者似乎比較可能,也是比較多解經者採用 的立場。 ◎「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這句話顯示出保羅的意識中具有「外邦 使徒權威」的觀念。他認為他有權柄吩咐教會做當做的事。 (五)割禮與救贖沒有什麼直接的因果關係,因此不必受也不必廢。 v18-19 (六)要安於自己的身份,但奴隸如果能得自由最好。 v20-24 ●「所釋放的人」:原文專指「得到自由的奴隸」。 ◎保羅在23節中特別提到他自己對奴隸制度的看法,基本上保羅是反對 奴隸制度的。然而這自由也不是非爭取到不可的東西,如果沒有擁有 也應該先安於現狀。 四、守獨身的問題 v25-40 (一)保羅回答關於守獨身女子的問題,認為保持現狀比較好。 v25-27 ●「童身」:指「守獨身的女子」,原文是陰性名詞。 ●「意見」:指「經過深思熟慮後的決定」。 ●「據我看來」:表示這意見不是一個硬性的命令,而是一個建議。 ●「艱難」:原來指「外在或內在的沈重責任」。這字在聖經中用來指 基督第二次再來前的災禍,保羅也用來指他所受的「困苦 患難」。本節可能兩方面的意義都有。由希臘文的時態看 來,這「艱難」已經開始,並且繼續存在。 ●「纏著」:指「捆綁」或「約束」的意思。 ●「不要求」脫離:有三種可能的翻譯,「不要立刻求」、「不要常常 求」、「不要繼續求」。 ◎顯然保羅建議採取這種政策的理由(保羅在其他地方的意見並不相同 ,例如處理寡婦再嫁的事)深受「現今的艱難」的影響。如果我們完 全沒有考慮當時可能將要發生某些特別艱難的處境,大概會以為保羅 認為主很快就要再來。但保羅在其他地方對主再來的日子似乎又沒有 表示出時間上的立即性(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2節),因此現今的艱難 可能應該解釋成當時保羅預見哥林多教會將要面臨的一大困難,所以 要哥林多的基督徒不要改變自己的婚姻狀況。 (二)婚姻不是罪,雖然婚姻會帶來身體的苦難。 v28 ●「受」苦難:「有」。 ●受「苦難」:「壓力」。 ●「受苦難」:「有壓力」。 ●「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直譯是「我正設法免除你們....」,原文 並無「這苦難」,但意義是如此。 (三)因為末日將到,不管有沒有婚姻都沒有差異。 v29-31 ●我對你們「說」:此字有特別嚴肅的意思,表示所要說的話很嚴重。 ●「用世物」:意思是「完全使用世上的物」,或者是指「把世界上的 物用到極限」。 ●「樣子」:指「外表」。 ●「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此句可以翻譯成「因為這世上的情 況都要過去」、「因為現有的這個世界快要過去了」。「過去」是現在 式,表示真理。所以此句不是指「這個世界即將要在這個苦難中過去」 ,而是形容「這個世界上的所有事物都是會過去的」。 ◎「時候減少了」,意義可能是指26節所提到的「艱難」危機所帶來的 影響。 (四)獨身可以便於專心服事主。 v32-35 ●「掛慮」:「憂慮」、「懸念」、「關心」,「為別人的好處著想而侍 奉關心」、「關心某事或某人的福祉」。在此可能混雜使用 正面(關心)與負面(憂慮)的意義。 ●「籠」牢:原意是「拴動物時,把繩子穿過動物的鼻子」。 ●籠「牢」:意思是「丟在其上」。 ●「籠牢」:意思是把對方當成是俘虜,強迫對方做不願意做的事。 ●「沒有分心的事」:意思是「不叫你們心裡忙亂」。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這一段聖經是相當難解的聖經,比較可能的 翻譯如下:「這樣他就分心了。沒有結婚的 婦女和守獨身的女子,掛念的是主的事,好 讓身體和心靈都成為聖潔」。 意即「也有分別」翻譯成「分心」跟33節連 在一起,「沒有出嫁的」和「婦女」和在一 起翻譯成「沒有結婚的婦女」和「處女」。 ◎保羅認為不結婚可以少受騷擾,專心服事主,因此在特別苦難的日子, 單純的安於現狀比較是明智之舉。 (五)如果自己的女朋友要結婚,他就應該結婚沒有關係,如果沒有結婚的必要 理由,打算不結婚,這樣也不錯。 v36-38 ●過了「年歲」:指「生命中的黃金時期」。 ●「過了年歲」:指過了青春年少的適婚年齡。 ●「自己」、「他的處女」:有兩種比較可能的解釋,一是父親和女兒, 一是一對訂婚的男女。另外一種解釋成「一 對屬靈婚姻的男女」(結婚沒有性行為), 但這比較不可信,一方面違反第五節的教訓 ,一方面也沒有證據說當時有這種情況。 (六)寡婦可以再嫁,但是應該要嫁給基督徒。但是保羅認為如果能夠不再嫁 而守節,那就更有福了。 v39-40 ●更有「福」:「快樂」。 ●「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直譯是「擁有神的靈」。 ●「守節」:「守寡」。 ◎保羅在提摩太前書五章9-13節中鼓勵年輕的寡婦再婚。 伍、論祭偶像之物(八章1節-十一章1節) 一、基本原則 (八章1-13節) (一)知識不是解決此問題的重點,必須考慮「愛」的因素。 v1-3 1.對於祭偶像之物,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都有知識。 v1 ●「知識」:個人經驗得來的知識。 ●「我們都有知識」:可能是保羅由哥林多人的信上引用下來的句子。 2.但單單有知識會讓人自高自大,唯獨愛心能夠造就人。 v1 3.一個人若自以為自己知道些東西,其實比起他所應該要知道的,他也只 能算是不知道。 v2 ●「以為」:自以為。 4.但如果有人愛上帝,那這個人就是認識上帝的。 v3 ●「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另可譯為「上帝乃是這人所認識的」。 ◎保羅認為這問題要用愛心的原則來解決的理由有三: (1)單有知識會叫人自高自大,愛心能造就人。 (2)現在擁有的知識是不完全的。 (3)愛心的意義與內涵,非常深遠。 ◎保羅在此所討論的知識與愛心,是針對倫理抉擇所採用的判斷標準而 論,並非是要貶低知識高舉愛心。 (二)就知識而論:只有一位神,並且偶像不是神。 v4-6 1.我們知道偶像在世間不算什麼,而世間只有一位真神。 v4 2.即使真的有其他稱為上帝的,但對我們而言實際上只有一位神,就是 天父。只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 v5-6 ●「雖有」:直譯是「即使真的有」。 ●「本於他」:「from whom」,宇宙萬物都是由天父而出。 ●「歸於他」:意思是「以他為目標」? ●「藉著他」:「through whom」,指耶穌是創造的媒介。 ◎「主」和「神」,應該是修詞學上的用法,指同樣的地位。 (三)就愛心的角度而論,我們必須體諒沒有知識人的軟弱。 v7-13 1.人不一定都有這樣的知識,有人因為過去的習慣,還是認為自己在吃 祭偶像之物,因此良心就被污染了。 v7 ●「軟弱」:「缺少力量」、「沒有力氣」。 ●「污穢」:玷污、污染。 2.其實食物不是重點,但有知識的人應當謹慎,以免成了軟弱者的絆腳 石。v8-9 ●「自由」:允諾、許可、權柄、特權、權力或自由。 3.如果被軟弱的人看見有知識的基督徒也在廟裡吃宴席,恐怕就會讓他 因為我們的知識被破壞了。 v10-11 ●「放膽」:「建造」、「加強」或「使堅固」。 ●「因你的知識」:直譯是「在你的知識裡」。 ●「沈淪了」:「破壞」或「摧毀」。應該不是指「滅亡」,而是指 靈命的大損傷。 4.因此這樣不顧軟弱弟兄的作法是得罪基督,如果食物會叫弟兄跌倒, 就應該極力避免。 v12-13 ●「傷了」:意思是「用拳頭、棍子或鞭子擊打」。 ◎同樣的問題可以參考羅馬書十四章1節到十五章13節。其中詳細提到 信心軟弱的人不確定吃祭偶像的東西會不會得罪神,卻選擇了吃,這 樣的舉動本質上就得罪上帝。因此軟弱的人看到剛強弟兄的舉動而參 與,等於是剛強的弟兄引誘軟弱的弟兄跌倒犯罪。雖然這自由本是基 督徒的權利,但為了堅持這種無謂的自由傷害弟兄,就是得罪上帝了 。 二、應用實例 (九章1-27節) (一)保羅自由的根基。 v1-3 1.保羅是自由的基督徒,也是使徒,並且見過主耶穌,哥林多信徒是他 的工作。 v1 ◎「使徒」:顯然是表示保羅應該擁有比一般基督徒多的特權。 2.保羅使徒的身份有哥林多信徒來當證明。 v2-3 ●「分訴」:辯護。 (二)保羅理應擁有的自由與權柄。 v4-15 1.保羅可以靠福音吃喝。 v4 ●「權柄」:意思是「 選擇的自由,行事的權利」,亦即「把個人資 產按自己意願決定如何處置的權利」。 2.保羅可以娶信主的姊妹,並同得經濟支持。 v5 ●「帶著一同往來」:領著在四處走。保羅說這話的意思是要信徒也 支持傳道人的家人與妻小。 3.保羅應該可以不做一般勞力的工作,倚靠傳福音養生。 v6-7 ●「不做工」:通常指「體力勞動」,這裡可能是指「勞力的工作」。 ●「當兵」:「在軍中服役」。 ●「糧餉」:原指「日常的食物或口糧」,後來指軍人所領取的糧餉。 4.律法上也證明靠福音養生是理所當然的。 v8-11 ●「牛在場上踹穀」:引自申命記二十五章4節的經文。 ●「籠住」:這動詞是由名詞「牛或狗的罩嘴」演變來的。意思是堵住 嘴巴。 5.保羅不用權柄的理由是「為免得基督的福音被攔阻」。 v12 ●「忍受」:原文由「屋頂」變化而來,後來轉為「遮蓋」、「隱藏」 或「忍受」的意思。 ●「阻攔」:「切入」或「切除」。 6.結語:上帝命定傳福音的靠福音養生,保羅卻沒有用過這權柄。v13-15 ●「命定」:「下命令」或「吩咐」。 ◎所以在經濟上支持傳到人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不應為任何理由苦待傳 道人。 (三)保羅傳福音的心態 v16-18 1.保羅認為自己傳福音沒有可誇的,因為不傳就有禍了。 v16 ●「不得已」:被迫、必須。 ●「我是不得已的」:直譯是「『必須』現在正加在我身上」。 ●「有禍了」:有「災禍」或有「不利」,指任何形式的懲罰。 ◎保羅認為因為耶穌已經呼召了自己,所以保羅別無選擇,因此他傳 福音並沒有什麼特殊的功勞。如果不傳福音,他自己就會有壞處( 背棄上帝的呼召,顯然會有損失)。 2.如果保羅甘心傳福音,就有賞賜,不甘心也不能逃脫責任。 v17 3.保羅的賞賜就是傳福音不求酬勞。 v18 ●「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應該翻譯為「就是說不享受傳福音 應得的權利」、「這樣,我就沒有用過傳福音可以享有的權利了」 、「免得我在福音上一味享用我的權利」。也就是這裡與保羅的傳 福音權柄無關,而是加強前面「傳福音不求酬勞」用。 (四)保羅為福音放棄他應有的自由 v19-23 1.保羅為了福音的果效放棄他應有的自由。 v19 2.為了福音的緣故,保羅認同傳福音的對象。 v20-22 ●「作」:「成為」。 ●「在基督面前,正在律法之下」:或可譯為「是在基督的律法之下」 。不管意義為何,基督徒得救後不是沒有任何行為規範,我們仍然是 要以活出上帝明文標準所定規的生活。 ●「無論如何」:「用所有的方法」。 ◎「作軟弱的人」:所以他願意不吃祭過偶像的食物。 3.總結:保羅所行的,都是為福音的緣故,要與其他人分享福音的好處。 v23 ●「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直譯是「為要我得以和別人在福音 上成為合夥人」。 (五)應該為不壞的冠冕奔跑,並節制自己的權利。 v24-27 1.在運動場上賽跑的人,為了勝利就願意放棄許多自由,我們為了不能壞 的冠冕而跑,更應樂意放棄許多自由。 v24-25 ●「場」:六百零六又四分之三呎長的競技場,大部份希臘城市都有這 種賽跑用的競技場。 ◎「但得獎賞的只有一人」:保羅在此用這比喻,不是說基督徒中只有 一個人能得獎賞,而是說跑和得獎賞之間沒有必然的關係。所以基督 徒必須盡力的跑。 2.我們奔跑努力的目標是確定的,所以我要好好的訓練自己的身體,叫身 體服從我,免得我把福音傳給別人,自己反而被廢棄了。 v26-27 ●「攻克」:「重重擊打」。 ●「傳」:宣佈。 ●「棄絕」:指物質經不起考驗而被廢棄。 ◎這裡不是說保羅努力奔跑的目標是「克制自己的身體」,而是形容保 羅如何奔跑這條天路,新譯本翻譯成「 我要克制自己的身體,叫身 體服我」,意義是保羅要訓練自己的身體,叫身體可以服從自己。 ◎「廢棄」應該不是指得救,而是指自己因為沒有好行為,而被上帝看 為不合格的選手(也許就是得救像被火燒過的那類基督徒),沒有資 格得獎賞。 三、以歷史為警戒 (十章1-22節) (一)希望弟兄記得出埃及事件。 v1-5 1.以前的祖宗們也都受洗過了。 v1-2 ●「我們的」祖宗:1.可能指他自己和其他的猶太基督徒。 2.可能指外邦人成了基督徒以後,已經成了神的 子民,與猶太人擁有共同的祖先。 3.可能保羅直接引用猶太人對出埃及記的解釋, 而沒有加以修飾。 ●「受洗」歸了摩西:有些證據顯示當時的猶太人也認為過紅海相當 於某種洗禮。 ●受洗「歸了摩西」:應該是保羅根據教會的習慣把「受洗歸入基督 」改寫為「受洗歸了摩西」。 2.也都吃了靈食、靈水,而且是由基督領受的。 v3-4 ●「靈食」:指「嗎哪」。 ●「喝」:第一個「喝」是過去式,第二個「喝」是過去不完成式, 表示他們繼續得著超自然的供應源頭。猶太拉比們有一個 傳說,當以色列人在曠野時,有一塊十五呎高的磐石一直 跟著以色列人,流出水來給百姓喝。 ●「出於隨著他們的靈磐石」:保羅是利用這個傳說,將之屬靈化作 為基督的預表。 3.但仍然倒斃在曠野。 v5 ●「倒斃」:在睡榻上躺臥伸直,或伏臥在地面。 (二)我們應該以歷史為鑑戒,不貪戀惡事、不拜偶像、不行姦淫、不試探主 、不發怨言。 v6-11 ●「也不要拜偶像」:直譯是「不要成為拜偶像的人」。 ●「我們也不要行姦淫」:直譯是「讓我們停止行姦淫的作為」。 ●「兩萬三千人」:依照民數記二十五章九節的記載,當時一天之內死 了兩萬四千人,而非兩萬三千人。而早先的拜金牛 犢事件中,則有三千人被殺。 ●「發怨言」:此字含有「審判神」、「定罪神」的意思。 ●「鑑戒」:「預表」、「預像」、「被模仿的榜樣」。 ●「我們的鑑戒」:精確的翻譯是「給我們作鑑戒」。 (三)要謹慎,免得跌倒,因為你們過去所遭遇的試探,不過是人本來就可以 承受的。當然上帝會開路,不會給我們過度的試探。 v12-13 ●「站立的穩」:原文是「安置」、「站住」的意思。 ●「須要謹慎」:原文時態顯示這裡的意義是「必須繼續謹慎」。 ●「試探」:原文與「試煉」相同,在此比較可能是指「試煉」。 ●「無非是人所能受的」:直譯是「無非是屬人的」。意思是在人的能力 範圍或忍受程度之內。 ●「出路」:指「逃脫之路」。 ◎開路不一定表示在試煉中的人不跌倒,而是表明上帝會控制試煉的程度 在人應該忍耐的下去的程度。 ◎也許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自以為夠堅定了,但保羅要他們謹慎,不要像 當日的以色列人自以為穩固,卻反而跌倒了。而過去哥林多人所勝過的 試探,不是因為他們對試探的抵抗力特強,而是上帝的施恩與憐憫。 (四)要逃避拜偶像的事。 v14-15 ●「逃避」:「逃往安全之處」、「避開」、「迴避」。 ●「明白人」:此字有「理解」、「聰明」、「敏感」和「作決定之能 力」的意思。 (五)聖餐儀式不是沒有意義,乃是一同有分於基督的血與身體。 v16-18 ●「我們所祝福的杯」:直譯是「我們所祝福的福杯」。指聖餐時的「 杯」。「祝福的杯」是一個猶太人的專有名詞 ,指宴席結束前所喝的那杯酒。保羅採用此專 有名詞,來指聖餐時同喝的杯。 ●「同領」:意義是「合夥人」、「一同有分的人」,也可以用來指「 「交通」、「相交」、「團契」、「fellowship」。 ●「有分」:跟「同領」的意義相當。 ◎聖餐的儀式就顯示出我們與上帝的交往與關係。 (六)不應該喝主的杯又喝鬼的杯。 v19-22 1.不信者所獻的祭不是祭神,,保羅希望信徒不要與魔鬼有分。 v19-20 ●「鬼」:原文應該譯為「非神」或「鬼魔」。 ◎這裡保羅認為獻祭的後果不在乎吃喝,而在乎「有分」,意即「個人 關係的建立」。保羅在十九節的意思是說他的立論不是要肯定偶像和 祭偶像之物有其地位,而是要表明獻祭的本質是一種交往。 2.因為我們不能與基督有分,又與魔鬼有分。因此我們要逃避魔鬼的宴席 ,不可惹上帝的嫉妒。 v21-22 ●「惹憤怒」:「惹發嫉妒」、「引起某人嫉妒」。 四、實際生活中的應用 (十章23節到十一章1節) (一)要為別人的益處而努力。 v23-24 ●23節和六章12節的說法幾乎一致。 ●「乃要求別人的益處」:直譯是「乃要求別人的事務」。 ◎保羅倫理學的原則是「造就人」、「利益別人」。 (二)市場上所賣的食物,不須要禁忌,因為萬物都是上帝的。 v25-26 ●「市」:指「食品市場」,指「市場中賣肉和其他食品的商店和攤 子」。 ◎當時祭祀過的肉有些部份流入市面出售,保羅的意思是不必為自己 的良心緣故去詢問那一份食物是不是獻祭過的。也就是不須要過分 關心到底市場上的食物有沒有獻過祭。 (三)在不信之人的宴席之中,也可以坦然的吃。 v27 ●「宴席」:這裡指的是一個普通的宴席,而不是在廟裡的宴席。 (四)如果有人提醒自己吃的是獻祭過的物,就為對方的良心不吃。 v28-30 ●「謝恩」:「帶著感恩的心」。 ●「毀謗」:「說壞話」、「破壞人的名聲」。 ◎當有人提醒自己,表示提醒的那人在乎基督徒吃或不吃祭偶像的食物 。因此基督徒應該為這樣的人不吃,因為這樣的人可能因為基督徒吃 祭偶像的東西而論斷或毀謗基督徒或者因而立場動搖。 (五)吃喝或做事都要為榮耀神而行。 v31 ●「榮耀」:字義是「光明」、「光輝」、「燦爛」,引伸為「名望」 、「聲譽」、「尊榮」。此處是「尊榮」的意思。 ◎「榮耀神」也是保羅的倫理學準則之一。 (六)避免讓他人跌倒,求他人的益處,目標是要人得救。 v32-33 (七)保羅要哥林多信徒效法他,正如他效法基督一樣。 v1 ●「你們該效法我」:直譯是「你們要作我的模仿者」。 ◎這裡提到三種情況,廟中的宴席有祭祀鬼神的成分,所以不宜參加。 一般市場買的肉可以隨意而吃。一般家庭中的宴席,如果沒有人特別 聲明與偶像有關,就可以吃,如果有人聲明食物與偶像有關,就應該 為在場的人內心的疑慮而不吃。 陸、論教會崇拜(十一章2-34節) 一、女人蒙頭的問題 v2-16 (一)保羅稱讚哥林多信徒,紀念保羅並堅守保羅所傳的。 v2 ●「我所傳給你們的」:直譯是「我所傳給你們的傳統」。 (二)基督是各人的頭,男人是女人的頭,神是基督的頭。 v3 ●原文在第三節開始有一「但是」和合本沒有譯出。 ●「男人是女人的頭」:可以譯為「丈夫是妻子的頭」。 ●「頭」:舊約中「頭」可以指一群人的領袖,不過此書的收信人是希 臘人,而真正的希臘文用法中,「頭」並沒有「領袖」的意 思。而是指: (1)指一個整體中較特出的部份,也就是較具決定性的部份。 (2)來源或源頭。 而本章保羅的意思可能是指「來源」或「源頭」。 ●「各人」:指基督徒與非基督徒在內。 ●此處保羅提出的是一系列起源和順服的關係:神、基督、男人、女人。 (三)男人禱告和講道時不能蒙頭。 v4 ●「蒙頭」:猶太人公開禱告時戴著「tallith」(這是一條四方形的巾 、鑲邊,每邊有八個繸子,每一挑繸子上打個五個結),而 希臘人不論男女都不蒙頭。不過當日的猶太人是否有禱告蒙 頭的習慣,現在是無法確定的。 ●「羞辱自己的頭」:可能是指「羞辱基督」或「羞辱自己的頭」。也有 可能兩種含意都存在。 (四)女人禱告或講道時必須蒙頭,否則就羞辱自己的頭,有如剃髮一樣。 v5-6 ●「不蒙著頭」:直譯是「未加蓋棚的頭」。而這裡「女人蒙頭」的意 義是指公眾崇拜時,把頭和上身都遮著,而不是只有 遮著臉。 ●「羞愧」:赤裸、羞辱。 ●「女人若以剪髮、剃髮為羞愧」:直譯是「若剪髮、剃髮對女人是羞 愧的」。 ◎在希臘人中,有不少妓女,哥林多城內尤其多,這些妓女不蒙頭在外 四處行走。女奴則是剃光頭,當時對犯姦淫的女人之懲罰也是剃光頭。 (Findlay的資料) ◎所以保羅在這裡可能引用當時的習慣,表明女性在公開場合不蒙頭, 有如把自己的身份當成是妓女,那乾脆就剃頭表示自己是犯姦淫的好 了。 ◎保羅這裡的教訓顯示當時必然有女性到各不同地點公開禱告或講道, 並且保羅必然不反對女性公開禱告和講道(這樣的結論顯然和哥林多 前書第十四章33-36節以及提摩太前書二章11節稍有出入,但這裡的確 顯示出這樣的狀況)。 (五)由創造論男人不蒙頭、女人蒙頭的理由: v7-10 1.男人上帝的形象和榮耀,女人是男人的榮耀。 v7 ◎男人是上帝所造萬物中最特別的,因此彰顯出上帝的榮耀。而女人 由男人而出,男人的身上可以產生這樣細緻精密的女人,因此女人 是男人的榮耀。 2.起初女人由男人而出。 v8 3.女人為男人而造。 v9 ●第8、9節應該是來補充「女人是男人的榮耀」用的。 4.女人為天使的緣故應該有服權柄的記號。 v10 ●「因此」:直譯是「因這理由」。 ●「女人為天使的緣故」:一般說來有以下幾種解釋 (1)指創世記第六章2節的「神的兒子們與人的女子交合的事」,但這 解釋並不合理,一方面此創世記經文的解釋未必與天使有關,另 一方面這解釋似乎也沒有理由解釋為何只在講道、禱告時才需要 蒙頭。 (2)天使乃被造之物的守護者,因此天使最厭惡看到的就是十一章3節 所提到的起源和順服原則受到違反。也有學者引用死海古卷的資 料,指出天使臨在聚會中,違反原則和秩序的是乃是對天使的冒 犯。這樣的說法比較可能。 ●「在頭上有服權柄的記號」:原文直譯是「保持其頭上的權柄」。 因為女人是男人的榮耀,男人是上帝 的榮耀,因此在公開的聚會中應該高 舉上帝的榮耀而不是高舉男人的榮耀 ,所以蒙頭是在上帝面前表示遮蓋男 人的榮耀,也是表示在上帝的權柄下 所給予女人的教導權柄。 另有一說是說女人藉著蒙頭表示正式 承認男人的權柄。 藍賽爵士表示:在東方,面巾是婦女 的權柄、尊貴、威儀。一個戴上面巾 的婦女會受到大家的尊敬。 5.但是男和女不是有絕對的地位差異,而萬有都是來自神。 v11-12 ◎此處是用來限定前面的思想,表示男女不是有絕對的地位與角色差 異,女性出於男性、男性也出於女性,兩性也是彼此需要。 (六)由本性論蒙頭的理由。 v13-15 1.人自己審查就能知道女人公開禱告蒙頭是合宜的。 v13 2.人的本性顯示男人不應蒙頭,女性應蒙頭。 v14-15 (七)眾教會都是如此遵行。 v16 ●「想要」:「似乎是」、「想作」、「試圖去作」。 ●「辯駁」:「喜好爭辯」。 ◎顯然的保羅在此要解決是婦女在公眾聚會時要不要蒙頭的問題,首先他由 當時的風俗習慣來談為什麼男人不應該蒙頭,而女人講道應該蒙頭。因為 要顧慮當時的人的看法,所以女人公開聚會時應該要蒙頭。然後保羅由上 帝的創造與榮耀的角度來談蒙頭問題,表示公眾崇拜的場合,應該要彰顯 上帝的榮耀,而遮掩男人的榮耀。並且為了維護創造的次序與原則,女人 公開講道或禱告時,應該戴上面巾以表示其尊重上帝的榮耀並彰顯上帝給 予的權柄。最後,以當時人的本性來佐證其立論,並說明當時其他教會婦 女參與公眾聚會都是蒙頭的。 ◎今天,我們的社會中「戴面巾」不再有當日「服權柄」和「遮掩榮耀」的 意思,不蒙頭也不再是一種放蕩或淫亂的表示,蒙頭也不再顯示婦女的權 柄與尊貴。因此我們也就不需要用一個小帽子來代替長長的面巾為要遵守 保羅的教訓。但這裡所提的,我們是不是由心中遵守?我們是不是順服「 基督─男人─女人」的來源與順服原則?在公眾聚會中是不是遮掩人的榮 耀,高舉上帝的榮耀?我們是不是願意為今日的一些不違背上帝心意的風 俗放棄自己的部份自由?這些遠比死守蒙頭教訓重要多了。 二、守聖餐的問題 v17-34 (一)以下所說的不是稱讚,因為哥林多教會的聚會是招損。 v17 ●「吩咐你們的話」:原意是「把信息一個接一個的傳達下去」。此字 特別用於軍隊裡,指揮官下達的命令,屬下層層 傳達下去。 ●「聚會」:「聚集」或「前來聚集在一起」。 (二)聚會時分黨,這是錯誤的,但也難以避免。 v18-19 ●「聚會」:本節中用的「聚會」與前一節不同,意思是「一起來教會 的時候」。 ●「我聽說」:原文的時態表示保羅不斷的聽到他們之間分黨結派的事。 ●「不免有」:正確的翻譯應該是「應當有」。表示哥林多教會的情況不 是很好,所以應當會有這種問題。 ●「分門別類」:「分裂」的意思。 ●「我也稍微的信這話」:表示保羅對傳聞有所保留。 ●「分門結黨」:原意是「選擇」、「支持某一邊」。 ●「在你們中間不免有分門結黨的事」:原文直譯是「在你們中間也應該 有分門結黨的事」。 ●「有經驗的人」:指那些「經過試驗,被證實為真實的人」。 ●「顯明出來」:「敞開在眼前」、「視力所可以看見」、「明顯可 見」。 ◎分門結黨的事會讓真正經的起考驗的人被顯明出來,到底誰真正為上帝 的國著想,誰是真正容忍該容忍的,堅持該堅持的,因為分黨的情況, 就會慢慢的就會被顯明出來。 (三)哥林多教會的愛筵混亂,算不上是吃愛筵。 v20-22 ●「主的晚餐」:可能是指「愛筵」或指紀念主的「聖餐」。不過當時 的愛筵,是在聖餐前或聖餐後所舉行的教會聚餐。 ●「先吃」:在別人之前先拿。 ●「那沒有的」:可能指「貧窮人」。 ◎當時的愛筵,是各人把自己家中的食物帶來分享給弟兄姊妹,而哥林 多教會富有的人可能根本就不理會貧窮的弟兄的缺乏,就自己大吃大 喝起來。當時貧窮的弟兄可能要做工,或者是奴隸的身份,所以可能 會晚點到達愛筵,而富有的弟兄早就已經開始吃喝了(反正食物大概 大部份也是他們準備的)。這樣的舉動不但藐視教會的合一關係,也 傷害貧窮的基督徒。 ◎在愛筵的時候,有些人自私的先吃起東西來,甚至吃到酒醉,而後到 的人沒東西可吃,以致飢餓。這種自私的行為,怎麼算是紀念主的行 動呢?這樣的自私行為,讓前面或後來的聖餐也變得沒有意義了。許 多的資料告訴我們,這樣在宴席中有人喝醉,有人飢餓的情形就連在 非基督徒的吃飯聚會中都不會發生。難怪保羅如此憤怒。 (四)真正的聖餐來歷是由耶穌所領受的,是耶穌被賣前一夜設立的。 v23-26 ●「領受」、「傳」:兩字是「承襲傳統」和「傳遞傳統」的技術性字 眼。保羅的意思是「我接受的傳統來源是主自己 」。 ●此段記錄與路加福音二十二章17-20節幾乎完全一致。 ●「這」是我的身體:是中性的代名詞,應該是指「全句的整個行動」。 ●「記念」:「提醒」、「記念」、「回憶」。 ●「約」:是指「兩邊同意的事或合約」。此字也可以用來指「遺囑」。 (五)聖餐的意義是「表明主的死,直等到他再來」。 v26 ●「表明」:「口頭宣告」、「公開宣告」。 (六)因此不按理吃聖餐就是觸犯基督的身體和血了,因此人應當謹慎省察。 v27-29 ●「不按理」:原文亦可譯作「不配得」。在此應該是「用不合適的態 度」。 ●「干犯」:「得罪」。 ●「省察」:「試驗」的意思。 ●吃喝自己的「罪」:「審判」、「定罪」。 ◎「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若不辨明聖餐是代表主的身體。 (七)干犯聖餐的結果,導致上帝的懲治。 v30-33 ●「懲治」:「訓練孩童」,「用言語、責打或受苦來管教孩童」。 ◎這裡的受審,不是指末日的審判,而是指被上帝懲治管教的事,應該 是指30節中有些人生病或死亡的事情。這些苦難是因為犯錯而臨到, 目標是要基督徒成長,而不是要基督徒滅亡。 (八)因此聖餐聚會的時候要彼此等待,其他細節保羅到訪時會安排 。v33-34 柒、論屬靈恩賜(十二章1節-十四章40節) 一、恩賜的本質與功用 (十二章1-31節) (一)恩賜的評定 v1-3 1.關於屬靈的恩賜方面,保羅希望哥林多教會知道以下的真理。 v1 ●「屬靈的恩賜」:也可以翻譯為「屬靈的人」。不過意義差異並不 大,因為都是指著擁有並使用聖靈恩賜的人。 ◎第一節的語法和第八章一節幾乎完全一樣,顯然也是為了回答哥林 多教會的特殊問題。 ◎自古以來,人們公認有些人比較與靈界接近,有時候這些人會有奇 特的表現,整個人仆倒、說話痴狂等等。這類奇怪的表現成為這些 人內在之神靈的標記。自聖靈降臨以後,也有不少基督徒表現類似 的屬靈恩賜,「方言」在周遭環境的信仰經歷影響下,也成為初期 基督徒所認為的「屬靈人」標記。但保羅在此提出的觀念是與當時 一般人的觀念不同的,他認為聖靈的恩賜是以不同的型態臨到每一 個基督徒的,而且「方言」不是最重要的屬靈標記,甚至也不必然 與屬靈程度有關。 2.哥林多基督徒以前雖然敬拜偶像,但是在聖靈說話的,沒有不說耶穌 是主的。 v2-3 ●「被牽引」:「用暴力帶走」。 ●「被神的靈感動的」:意思是「靠著神的靈說話的」或者是「在神 的靈裡說話的」。 ●「咒詛」:本意是「收藏的東西」,後來引伸為「供物」。因為供 物的所有權已經轉移給神而不屬於人,所以後來又有了 「毀滅」的意思,尤其經常使用於「宗教性的毀滅」上 。因此此字就有「咒詛」的意思。 ●「主」:通常是指神,但是在羅馬當時的皇帝崇拜中,也經常使用 「主」這個詞來稱呼羅馬皇帝。 ◎評判是不是出於聖靈的標準,不在於說話的方法,而在說話的內容 ,看到底這人是不是尊耶穌是主。我們周遭的信息到底是不是出於 聖靈的呢? (二)恩賜的合一 v4-11 1.恩賜、執事、功用可能有差異,但來源確是相同,三一神在眾人中運 行一切的事。 v4-6 ●「恩賜」:此字是指「聖靈把特別的品質給與特選的人」。此字與 「恩典」同一字根,可以翻譯為「恩惠的禮物」。 ●「有分別」:指「差異」、「不同」。 ●「聖靈卻是一位」:直譯是「卻是相同的靈」。 ●「執事」:由「僕人」變化而來,指「服事的工作」。 ●「主卻是一位」:直譯是「但卻是相同的主」。 ●「功用」:原意是「運作」、「功用」、「使發生力量」。這裡是 指做了某一件事情以後所產生的結果。 ●「神卻是一位」:直譯是「但卻是相同的神」。 2.聖靈在每個人身上彰顯不同的工作,目標是叫人們得益處。 v7-10 ●「聖靈顯在各人身上」:直譯作「給與個人聖靈的顯明」或「每個 人都蒙給與『聖靈的彰顯』」。 ●「智慧的言語」和「知識的言語」之間的分別並不是很清楚,也難 以確定。甚至有人認為根本是同一件事,這裡不過是修詞上的用法 而已。 ●聖靈賜他「信心」:應該不是指得救的信心,而應該是指十三章2節 行神蹟的信心。 ●「醫病」的恩賜:原文是複數,可能代表醫每一種病有不同的恩賜 。 ●「先知」:不一定是說預言或預告未來的事,而是指在聖靈的帶領 下,把上帝的信息表達出來。 ●「能說方言」:原文意思是「多種語言」,原文中「語言」這個字 可以指「舌頭」,也可以指「語言」。這裡未必指 某種特定的舌音,而可能包含各地真實使用的語言 (使徒行傳二章13-21節)。 ◎恩賜是每一個基督徒都有的,而非少數人所特有的。 3.恩賜都是聖靈隨自己的意思分給每個基督徒的。 v11 ●「分給」:「主動分配」。 ●「己意」:「意志」或「決定」。這也表達出聖靈是有位格的存在 ,而不只是一股能力而已。 ◎這裡明顯表示各樣的恩賜是聖靈隨自己的意志分給基督徒的,與靈 命高低、行為好壞並無直接關係。 (三)恩賜的多面性與分工 v12-31 1.基督徒之間的關係有如身體有不同的肢體一樣,既分工又合一。v12-14 ●「基督」:在此是修辭上的用法,指「藉基督而結合,並以基督為根 基的團體」。 ●「從一位聖靈受洗」:原文應該是指「聖靈的工作範圍或環境」而不 是指「聖靈是工作的經辦者」。此處表明只要 是真基督徒,就已經由聖靈受過洗了(原文時 態表示過去某一時間發生的事),因此可能是 指「基督徒新生命的誕生」、「聖靈的內住」 或者「表明接受耶穌為救主的洗禮」。 ●「飲於」一位聖靈:原意是「灌溉」,引伸作「豐富的供應」的意思 。 2.各種肢體不能因為不是某種肢體就不屬於身子。 v15-16 ◎可能哥林多教會有某些基督徒覺得自己不夠有恩賜,所以以為自己不 是基督身體的一部份,懷疑起自己的得救。而保羅在此特別聲明,不 論是自己的看法如何,不同恩賜的基督徒還是屬於同一個基督的身體 。 3.分工是為了照顧到身體各方面的需要。 v17-18 ●「隨自己的意思」:直譯是「按他所願」、「按他的意志」。 4.肢體共同屬於一個身子,每個肢體不能說自己不需要對方。 v19-21 ◎可能有些自以為擁有大恩賜的人看不起比較沒有恩賜的人,而保羅 在此澄清:不能因為功用的低微或不同就可以被捨去或忽略。 5.我們照顧軟弱和不體面的肢體,上帝也這樣加意照顧有缺欠的肢體。 目標是希望肢體之間能夠彼此相顧,而避免分門別類。 v22-25 ●「配搭」:「調和」、「混在一起」。 ●「相顧」:「思慮」、「憂慮」。 ●「分門別類」:在此應該解釋成「毫無感覺」、「蔑視」、「嫉妒 」。 6.在人身上,只要有一個肢體受苦,就是身體受苦,就是所有的肢體受 苦,得榮耀也是如此。而基督徒的集合就是基督的身體,每個基督徒 都是其上的肢體。 v26-27 7.上帝在教會中也設立了各樣的職分與恩賜,總不可能每個人都擁有一 樣的職分吧。 v28-30 ●「先知」:指「為上帝和基督說話的人」。 ●「教師」:「教導人的人」。 ●「幫助人的」:可能指當時執事所負責的工作之一,亦即幫助窮人 和病人。 ●「治理事的」:指「管理的工作」或「管理的恩賜」。 ◎此處保羅似乎特別看重「使徒」、「先知」、「教師」三個恩賜。 ◎此處的「使徒」到底是指「耶穌設立的十二使徒」還是指「被差派 出去傳福音的」,並不確定。如果是前者,今日應該已經沒有此職 分了,如果是後者,那還會有此職分。 8.保羅鼓勵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追求那些更大的恩賜。 v31 ●「切切的求」:原意是「貪戀」、「嫉妒」、「熱切的願望」。而且 原文是現在式,表明保羅鼓勵基督徒不斷的渴望更好 的恩賜。 ●「更大的恩賜」:原文中「恩賜」是複數,亦即並非指第十三章的 「愛」,而是指28節的恩賜排名。 ◎極有可能哥林多教會把最後的「說方言」恩賜當成是最重要的恩賜 ,而保羅鼓勵哥林多教會信徒追求前三項恩賜。 ◎保羅雖然強調基督徒應該追求更有用的恩賜,卻也沒有忘記把恩賜 的所有權歸給聖靈與上帝。因此雖然我們熱切的求,卻也應該尊重 上帝的主權。 ◎「最妙的道」:應該就是指十三章的「愛」。 二、愛的原動力 (十三章1-13節) (一)沒有愛,所有恩賜能力與善行都失去意義。 v1-3 ●「萬人的方言」:指「多人的多種方言」。 ●「並」:可以譯為「不但....並且也」。亦即能說人懂的方言以及天 使的言語。 ●我就「成了」鳴的鑼:原文的時態是表明「已經變成」而且「現在也 是這樣的人」的意思,而不是「將要變成」的 意思。 ●「鳴」:「echo」、「響聲」或「迴音」。 ●「鑼」:原文是「銅」,引伸為「銅製品」。 ●「算不得甚麼」:而並非指「算為沒有用的人」而是指「根本就等於 不存在」。 ●「賙濟」:原意是「餵養」或「飼」。 ●「捨己身叫人焚燒」:雖有抄本上的差異,但還是解釋成「叫人焚燒 」比較合理,意思是不惜以最痛苦的方式自我 犧牲。 ●於我無「益」:指「得益處」或「有價值」。 ☆仁愛:詳情可見哥林多前書十三章所記。 希臘文有四種愛 第一個是「eros」指兩性之間的愛情,此字總是含有性 愛的意思。此字沒有在新約中出現。 第二個是「storge」指父母與子女之間,弟兄姊妹之間 ,及親戚之間的愛,此字也沒有在新約中出現。 第三個是「philia」,描寫一種同時涉及身心靈的熱情 ,親密而溫柔的關係,係人間最高的愛,但它的光仍會 搖曳不定,它的熱仍然可以冷卻。此字是非宗教的希臘 文文獻裡最高的「愛」字。 第四個是「agape」,此字是新約作者常用的「愛」字 ,此字的名詞從來沒有在非宗教的希臘文文獻中出現過 。 ●agapan和philein之間的區別在於後者是較為本能性,較多涉 及自然流露的感情或強烈的愛的感覺。前者則意味著經過思 考而做出選擇,並且有敬重、尊崇的含意。 所以新約提到人 對上帝的愛時,都是用前者。 但是論到上帝愛他的兒子,則 前者、後者(約翰福音五章20節)都有使用。 ●agape的基本意義: a.一種普及萬人的善意及相應的行為。 b.有責任及能力去愛那些不可愛的人,去尋求別人的最高利 益,不管那人是誰,也不論他所做或曾做的是什麼事,也 不計較他對此愛的回應如何。換言之,「功過應得之賞罰 」這個觀念在基督化的愛中是沒有地位的。 c. 此愛與人間的愛根本上不同的地方, 就是後者是一種「 不由自主」的反應,但前者乃是一種整個人的操練,不是 一種毫不費力便自然產生的情感上的回應。而是以意志克 服自己,使自己能愛人的自我征服。 d.一種熱誠而深切的關心別人,設身處地的關心別人的愛。 ●此種愛在基督徒的生命中所佔的重要地位: a.應是基督徒生活的氣氛、是基督徒行事為人不變的動機。 (弗五 2 西三 12、14 林前十六 14) b.此愛是基督徒合一的秘訣。 (西二 2) c.愛是持守真理應有的態度,基督徒的自由應受愛的支配。 (弗四 15) d.愛是帶來實際行動的,導致實際的捐輸與真誠的寬恕。 (林後八7-8 24) e.此愛不是受感情左右、軟弱無力的東西,而是具備敏銳的 洞察力,能辨別是非,在需要時也不避諱嚴詞譴責和警告 。(腓一 9-10 林後二 4) ●這樣的愛不是人自己可以產生出來的,而是聖靈的產品。基督 徒需要追求愛(林前十四 1),亦即追求被聖靈引導、順著聖靈 而行(加拉太書五章18、16節)。 ◎保羅在此先提到「方言」,應該是因為這本是最小的恩賜,卻最受哥 林多人的看重。 ◎此處的幾個假設句,都是「有可能成為事實的假設」,我們豈能不謹 慎? (二)愛的真諦 v4-8 ●「恆久忍耐」:意思是指「在行動或情緒發洩之前,在內心隱忍一段 相當長的時間」、「堅毅不拔,不輕易放棄」、「在 發火焚燒之前,長期的按耐」。 ●「恩慈」:意思是「有用的」、「慈惠的」、「和藹的」。在此指「 行為上的溫柔」。 ●「嫉妒」:原意是「水滾開」,引伸為「強烈的嫉妒」的意思。 ●「張狂」:原意是「吹脹」,這裡是指「一個人自我膨脹,好像風箱 鼓滿氣一樣」。 ●「害羞的事」:指「不合宜或不合體統的行為」。 ●「輕易發怒」:指「急躁、心裡不安」。 ●「計算」:「記錄」、「記在帳簿上」。意思是把對方的惡記錄下來 ,準備報復對方,把帳目算清楚。 ●「包容」:原意是「屋頂」,引伸為「像屋頂一樣能遮蓋、保護、容 忍一切」。 ●「凡事相信」:「不懷疑人」、「對人有信心」、「不多疑」,但並 非「容易受人欺蒙」。 ●「凡事盼望」:總是看事情的光明面,不失望、不絕望。 ●「凡事忍耐」:不是指「漠然無奈的忍耐」而是指「主動積極的剛毅 」,意思是「堅毅不拔,像一個意志堅定的軍人,勇 往直前,不灰心、不氣餒」。 ●「止息」:「跌倒」。 (三)愛是永遠不會過去的 v8-12 ●「歸於無有」:原意是「使荒廢」、「使不發生作用」。 ●「有限」:應該譯為「局部」、「部份」,指「整體出來之一部份」。 ●「完全的」:相對於前面提到的「局部的」。 ●「丟棄了」:原文和「歸於無有」是同一個動詞。 ●「模糊不清」:直譯是「如同猜謎」。 ●「如同主知道我一樣」:原文是「如同我被完全知道」。 ◎「鏡子」:當時的鏡子是用金屬磨光製成,哥林多城就以出產鏡子聞名 。這種金屬鏡的效果比較差,影像模糊。 ◎保羅在此用大人丟棄小孩子的思想與心思和人們選擇清晰的面對面代 替模糊的鏡中影像來說明當完全的臨到,我們就不須要在汲汲於現在 這些不完全的東西了。 (四)結論:如今常存的有信望愛,但其中最大的是「愛」。 v13 ●「常存」:也可以翻譯為「所剩的」。 ●「如今常存的」:是指今日所有的一切,最後會剩下的,就是「信、 望、愛」。 ●「信」:這裡的「信」與前面的「信」不同,是指「把上帝當上帝」 那種關乎救恩的信。 ●「望」:就是加爾文所謂的「信裡的堅忍」。「望」就是信裡所強調 的未來部份,指向尚未看到的事。 三、兩種恩賜的比較 (十四章1-25節) (一)要羨慕作先知講道的恩賜過於說方言的恩賜。 v1-5 1.一方面要追求愛,另一方面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尤其是先知講道的 恩賜。v1 ●「追求」:原意是指「獵人之追逐獵物」,原文時態是現在式,表 示「繼續不斷的追逐」。 ●「切慕」:與林前十二章31節的「切切的求」是同一個字,原意是 「貪戀」、「嫉妒」、「熱切的願望」。在此也是指「 繼續不斷的切慕」。 ◎保羅把愛心和一般的恩賜分開,似乎對保羅而言,愛心是運用恩賜 的基本原則。 ◎保羅在此指出除了「信望愛」以外,一切的屬靈恩賜中,以「作先 知講道」最重要。 2.說方言: (1)不是對人說、沒有人聽出來。 v2 ●「聽出來」:直譯是「聽」、「知道」、「瞭解」。可以指「聽到 聲音」也可以指「瞭解聲音的含意」,在此的意義應 該是後者。 (2)是對神說、心靈裡講說各樣的奧秘。 v2 ●「在心靈裡」:可以譯為「在心靈裡」或「藉著聖靈」。 (3)造就自己。 v4 ◎這裡討論的方言顯然不是使徒行傳第一章中的「方言」,而是一種 人聽不懂的語言。 3.先知講道: (1)對人說。 v3 (2)為要造就、安慰、勸勉人。 v3 ●「造就」:意思是「建立」、「建造」。 ●「安慰」:意思是「鼓勵」、「呼召到身邊來」。 ●「勸勉」:意思是「激勵人的話」。 (3)造就教會。 v4 4.原則是造就教會的恩賜比造就自己的恩賜強,所以作先知講道的恩賜比 說方言強。 v5 ●「使教會被造就」:直譯是「使教會能接受造就」。 ◎所以方言的內容很有可能讓人得益處,只是要經過翻譯的手續,才能 使人聽懂。 (二)說方言對人的悟性沒有幫助,對福音也沒有直接的幫助。 v6-11 1.如果以前保羅到哥林多教會只說方言而不用人可以明瞭的方式傳福音 ,對哥林多基督徒有什麼幫助呢。 v6 ◎保羅在此處以自己的經歷告訴哥林多教會應當追求可以造就別人的恩 賜。 2.如果聲音沒有分別,人聽不懂,就不能領會,聲音就沒有意義了。v7-8 ●「有聲」:直譯是「只發出一個聲音」。 ●「無氣」:「沒有魂」、「沒有生命」。 ●「簫」:指「管樂器」。 ●「琴」:指「弦樂器」。 ●發出來的「聲音」沒有分別:指人或樂器所發出的樂音。 ●發出來的聲音沒有「分別」:「不同」。 ●「無定的」:「不確定的」。 3.人的舌頭也是一樣,如果說的話讓人無法明白,就失去說話的意義與 溝通的可能了。 v9-11 ●「容易明白」:「清晰」、「明白」、「記號清楚」。 ●「舌頭若不說容易明白的話」:直譯是「你若不藉著舌頭發出清晰 的話」。 ●「向空說話」:原文時態顯示是「繼續不斷的向空氣說話」。 ●「無意思的」:「含義不明的話語」。 ●聲音的「意思」:「力量」。「聲音的意思」是指「聲音的力量」。 ●「化外之人」:原指「不懂的言語」(聽起來像一串「bar bar」的 語言),後來引伸為「野蠻民族」。 ◎樂器的聲音如果讓人聽不懂,那就失去了意義,這是眾人皆知的 道理。那人說話讓人聽不懂,有什麼意義呢?徒然造成雙方的誤 會,並使雙方彼此看輕罷了。 (三)既然渴慕恩賜,就應當多求能有造就教會的恩賜。先知講道能直接造就 人,而說方言如果沒有透過翻譯,就不能造就人,因此應當追求前者。 v12-19 1.既然切慕屬靈的恩賜,就要求多得造就教會的恩賜。 v12 ●「當求」:原文的時態顯示是「應當繼續不斷的追求」。 ●「多得」:「豐富」、「增加」。 2.因此說方言的應當求能夠翻譯出來。 v13 3.用方言禱告是靈在禱告,但是我們應該「思想」和「靈」兩者兼顧, 以免其他人無法與你共享禱告也無法受造就。 v14-17 ●我的「靈」:可能是指「人相對於肉體那部份表現」,或者指「賜 給我的聖靈」。兩者都有可能。前者的問題是保羅沒 有使用過這種說法,後者是「我的靈」這樣的用法奇 異。 ●「悟性」:指「知識和思想」、「理性」。 ●「沒有果效」:「沒有結出果子來」。 ●「那在座....的人」:指「那充滿該地方的人」。 ●「不通....的人」:指「沒有技巧」、「不會」的人、「門外漢 」、「業餘人士」、「普通人」。 ●「阿們」:「真實」的意思,這裡表示聽禱告者的回應,表達這 禱告也是聽禱告者真實的心聲。 4.保羅說方言比哥林多教會多,所以他有資格下如此的結論,就是用在 教會中用思想教導人遠強過說方言。 v18-19 ●「但在教會中,寧可用悟性說五句教導人的話」:直譯是「但在教 會中,我寧可用悟性說五句話,以便教導別人」。 ●「萬句」:是希臘文數字符號中的最大數目,這裡的意思接近於今 日的「無限多句」。 (四)在心志上要作大人,應該多追求先知講道的恩賜,不要反而切慕說方言 的恩賜過於一切。 v20-25 1.應該在思想上當大人,在惡事上作嬰孩,不要無法分辨是非。 v20-21 ●「心志」:指「思想」或「理解」。 ●「不要作」:原文的時態顯示「停止!不要繼續在心志上當小孩 子」。 ●「大人」:「成熟」或「完全」。 ◎顯然保羅認為哥林多教會執著於追求方言恩賜的努力實在是「思想 上幼稚」的舉動,因此保羅阻止他們繼續這樣的追求,而要他們能 夠有成熟的想法。 2.聖經上的教導說明說方言是為不信的人當證據,而作先知講道是為信 的人當證據。 v21-22 ●此段取自以賽亞書二十八章11節。 ●「外邦人的舌頭」:直譯是「別的方言」。 ●「證據」:原意是「記號」。 ●「作證據」:可能是指「作審判的記號」。 ◎這一段的用意難解,以賽亞書的原意是說「以色列人既然輕視上帝 的話,上帝就要透過外族人來來審判並教育這些不信的以色列人」 。因此這裡保羅的意思應該是「方言成為不信者的審判證據,表明 他們不聽上帝的話,上帝就用他們聽不懂的語言來表達他們不聽的 奧秘與救恩」。先知講道呢?可能是用人聽的懂得的話講述上帝的 奧秘與救恩,來成為那些願意聽上帝話的人的蒙恩證據。 3.教會聚會的時候,方言不能勸服外人,而先知講道能夠幫助人認識上 帝。 v23-25 ●「癲狂了」:「發瘋了」、「發狂了」。 ●「勸醒」:「經過試驗,使確信」,意思是「在強烈的證據下,使之 確信」。 ●「審明」:「檢驗」、「重複的檢查」。有如在法庭中,一個人經過 法官的盤問,調查。 ◎兩種恩賜發揮到極至時,方言沒有積極的效果,而先知講道有積極的 效果,因此應該追求先知講道,而避免拚命追求花俏的方言恩賜。 四、公眾敬拜守則 (十四章26-40節) (一)聚會時發言的原則 v26-33 1.聚會時不管有任何表達或儀式,都應該以造就為原則。 v26 ●「你們聚會的時候」:意思是「每當你們聚會的時候」。 ●「詩歌」:指當場即席著作唱出來的詩歌。 ●「教訓」:指的是「基督徒信仰的教導」。 ●「啟示」:指的是上帝對某些基督徒的特別指示,也許是先知講道 或類似的信息。 ●「翻出來的話」:指「方言的翻譯」。 ●「造就人」:原文無「人」,而可能指「造就教會」。 2.說方言時要少數人輪流說,並且要翻譯出來,否則就應該閉口私下 說。v27-28 ●「閉口」:原文的時態指「繼續閉口」。 ◎這裡顯示出哥林多教會聚會時可能有許多人同時說起方言來,而保 羅在此禁止這樣的事情發生。 ◎另外保羅在此命令說方言者在某些情況下閉口,表示方言恩賜並非 無法控制的恩賜,而且說方言的人應該預先會知道自己將要說方言 ,才有可能預先找翻譯方言的人。 3.講道時也必須是少數人輪流說,其他人要慎思明辨。 v29 ●「慎思明辨」:「分開」、「區別」、「判斷」。 4.要禮讓後得啟示的人,一個一個有秩序的講,因為先知的靈是順服先 知的,而且神不是叫人混亂,而是叫人安靜。 v30-33 ◎可能聚會時會排定某位先知講道,而如果在場有人有特殊的感動, 就可以出來發言。 ◎「啟示」:這裡的「啟示」應該是指上帝在某些人心中動工,讓他 知道怎樣表達上帝的話。啟示和先知講道是一致的事情 ,而先知講道和理性與思想是一致的(見十四章1-25節 ),因此這種啟示大概不是突如其來的超自然感應,而 可能是上帝在人心中做感動的工作,讓人可以把上帝的 話有系統的表達出來。 ◎「先知的靈原是順服先知的」:表示先知應該可以自我節制,也能 控制自己的恩賜。如果一個先知不能控制自己的恩賜,恐怕就有問 題了。因為先知能夠控制自己的恩賜,所以停下講道,禮讓後得啟 示的先知,是可能的。 (二)聚會時婦女要閉口不言 v34-38 1.婦女要閉口不言,像眾教會中一樣。婦女要順服有如舊約聖經所說 的。 v34 2.婦女如果要學習什麼可以在家中問丈夫。 v35 ◎這一段經文有頗多爭議,保羅在十一章中顯然允許婦女禱告和講道 ,這裡很可能是因為有婦女混亂了教會的聚會,例如35節可能是因 為有婦女在聚會中隨意發言問問題,或者在聚會中公開和先知講道 者抬槓,因此造成聚會混亂。而非是一種原則性的作法。此段夾雜 在保羅講述聚會秩序的經文中,應該不是一般的情況。 ◎另外,當時大部份的婦女並沒有受教育,可能也的確需要依靠丈夫 作更細節的教導。 3.保羅要哥林多信徒知道他所寫的東西是上帝的命令。 v36-38 ◎單臨到「你們」:是指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們,而非指前面的婦女 。表示哥林多教會的基督徒有時太自以為是。 ◎這裡所提的,應該是保羅對先知講道以及說方言等的教訓,當時應 該有許多人以為自己是有上帝獨特恩典的人,主張可以隨時隨意講 話或說方言、問問題,而保羅認為這與他的教訓相抵觸的,都是有 問題的。 (三)結論:要切慕作先知講道,也不要禁止說方言 v39-40 ●「規規矩矩」:「合宜的」、「端正的」。 ◎方言雖然重要性較低,但既然是上帝的恩賜,因此也不要禁止。 捌、復活的教義(十五章1-58節) 一、復活的確據(十五章1-34節) (一)保羅重述以前傳過的福音,基督徒如果能持守這福音就必得救。v1-2 ●「若不是....能以持守」:原文的句型顯示這是與事實相符的假設, 亦即保羅認為哥林多基督徒應該可以持守 住福音。 ●「告訴」你們知道:這話有點責備的口氣。 ●「因」這福音:應該是「藉」這福音。 (二)福音的中心就是基督替我們的罪死,第三天復活了,並顯現給眾人看。 v3-7 1.福音的內容最重要的部份就是基督替我們的罪死、埋葬、三天後復活。 v3-4 ●「第一」:不是指時間的先後,而是指事情的重要性。 ●「我當日所領受」:直譯是「我也是領受來的」。原文並沒有「當 日」。 2.基督復活後的證人有彼得、十二使徒、五百位基督徒(有一半證人還 活著)、雅各和眾使徒。 v5-7 ●「顯給....看」:此字的原意是「看見」,而且強調的是「真正的 顯見」而不是虛幻的異象。 ◎「十二使徒」和「眾使徒」:十二使徒應該只是一個概括的說法, 當時猶大已經不在了。而眾使徒的「眾」字是在原文中被強調的一 個字,可能表示包含所有的使徒,包含新選出來替代猶大的馬提亞 在內。 (三)保羅也是基督復活的見證人,這都是上帝的恩典所致。v8-10 ●「未到產期而生的人」:原意指「流產」或「墮胎」。保羅在此用來 形容自己是缺乏與基督在世時相處的時間, 有如缺乏孕育的時間一樣。也有可能這是反 對他的人對他的評語。 ●「徒然」:「空洞」、「沒有內容的」。意思是上帝的恩典使保羅格 外的勞苦過於其他使徒。 ●「格外」勞苦:「更多」、「超過所需」。 ●格外「勞苦」:「努力工作」、「工作到精疲力盡的程度」。 (四)保羅和使徒所傳的一致,都表明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了,哥林多教會怎 麼會有人認為沒有死人復活的事呢? v11-13 ●「傳」:原文是現在式,表示「繼續不斷的宣告」。 ◎此處我們可以發現基督在保羅的心目中具有完整的「人性」,所以 如果人沒有復活這回事,基督也不會復活。 (五)如果基督沒有復活 v14-19 1.基督如果沒有復活,保羅所傳的就是枉然,基督徒信的也是枉然。 而且保羅和使徒也成了作假見證的。 v14-15 ●「所傳的」:指「所傳的道理內容」。 ●「枉然」:「空空的」、「徒然的」。 ●「明顯」:「給人發覺」、「被人查出」。 ●「妄作見證」:「作假見證」。 2.死人如果不復活,基督也就沒有復活,信徒的罪就沒有解決,不但活 的基督徒仍在罪中,死了的基督徒也滅亡了。 v16-18 ●「徒然」:「沒有真理」、「說謊」。 ◎「你們仍在罪裡」:基督如果沒有復活,就表示基督不是神,無法 替代所有人的罪,那基督徒還是要為自己的罪負責,沒有任何救贖 可言。 3.這樣的話基督徒就比眾人都可憐。 v19 (六)基督已經復活,如同死由亞當而來,死人復活也是因基督而來 v20-22 1.然而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成為將要復活者的榜樣。 v20 ◎「初熟的果子」:表達基督是第一個死裡復活的。 2. 如同死由亞當一人而來,復活也由基督一人而來。 v21-22 ●「要復活」:「給予生命」、「恢復生命」。 ◎此段可以參考羅馬書第五章,亞當和基督各是其族群之領袖。亞當 犯罪,帶來整個族群的滅亡,基督順服帶來整個族群的被稱義並要 復活。 (七)復活的次序與上帝的計畫 v23-26 1.最早復活的是基督,基督再來時是基督徒要復活。 v23 ●「次序」:是軍事專門用語,意思是「排隊列陣」或「一隊軍人」。 ●在他「來」的時候:指國王或皇帝駕到訪問,保羅在此是用此字來 論及「基督再臨」。 2.然後末日要到,基督要實行審判、作王。 v24-25 ●「再後」:原文可以解釋成「同時」或者是「接下去的一件事」。 ●「都毀滅了」:「作廢無用」、「無效用」。 ◎「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應該是指「一切敵對上帝的權 勢」。 ◎「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能的都毀滅了」:是指上帝以外的權勢 都無效了。 3.最後在審判中將被毀滅的仇敵就是「死亡」。 v26 ●「儘末了所毀滅的仇敵,就是死」:直譯是「死,最後的仇敵被毀 滅了」。 ◎對於「沒有復活」(亦即死亡永不屈服)的教導,保羅回應以「末 了上帝將毀滅死亡」。 (八)聖經的根據 v27-28 1.聖經提到上帝叫萬物都服在基督腳下,當然萬物不包括上帝在內。v27 ●「服」:「置於其下」、「制服」的意思。 ●「都服了他」:原文顯示是「永久性的歸服」。 ◎此處的經文與詩篇八篇6節接近。本是指「人」,這裡用來轉指「基 督」的統治權。 2.萬物服了基督以後,基督也要順服上帝,讓神成為萬物之主。 v28 (九)以儀式和自己的生活方式為例,說明死人復活是確定的事。 v29-34 1.如果人不復活,那為死人受洗的有何意義呢? v29 ●「為死人受洗」:意思是「替代死人受洗」。此處解釋分歧,但是 最可能的解釋是「有信徒來不及受洗就去世了,於是有人替代此信 徒受洗」。不過保羅把自己和這些人區分開來,顯然表達他並不很 贊同這種作法,但也不覺得應該大力反對。 2.如果死人不復活,那保羅的時刻冒險有什麼意義呢?還不如吃喝快樂, 因為不久大家就要死了。 v30-32 ●「指著你們所誇的口極力的說,我是天天冒死」:原文中並沒有「極 力的說」,但原文顯示保羅在此的意思是「我在此鄭重發誓,我是天 天冒死的,這是我在主耶穌裡對你們的誇口」。 ●「我若當日像尋常人,在以弗所同野獸戰鬥,那於我有甚麼益處呢」 :應翻譯為「我在以弗所和野獸搏鬥,如果照著人的意思來看,那對 我有甚麼益處呢?」。(新譯本) ●「同野獸戰鬥」:意思是指「在競技場和野獸戰鬥」。但保羅是羅馬 公民,應該不會被處以此刑罰,所以應該是象徵性 的寫法,表達他自己在以弗所所遭遇的危險。 3.不要自己欺騙自己,隨便的朋友關係會敗壞善行,要自己謹慎行善。 v33-34 ●「自欺」:「領錯路」、「欺騙」。而原文顯示這是一件正在進行 中的動作,亦即哥林多基督徒正在自欺。 ●「不要自欺」:意思是「不要允許自己被欺騙」。 ●「濫交」:指「不好的朋友關係」、「濫交朋友」。 ●「善行」:「好的德行」。 ●「醒悟」:原文的時態表達保羅命令他們立刻清醒過來。 ●「為善」:意思是「合宜的」、「真正的」、「真實的」、「實 際的」。 ●「醒悟為善」:直譯是:「你們要立刻真正的醒悟過來」。 ●「不認識神」:「對神無知」。 ◎大概「死人不會復活」這樣的思想是透過與基督徒交往的異教徒傳 入的,所以保羅特別指正哥林多教會的交往關係,要他們謹慎交友 的對象。 二、駁斥幾種反對復活的理論(十五章35-54節) (一)敵對者的問題:死人如何復活?死人是帶怎樣的身體復活? v35 ◎有人會問,人死都死了,身體也腐朽了,復活時要帶怎樣的身體來呢? (二)以種子和植物為例,說明復活的身體是今日所無法想像的 v36-44 1.所種的不死就不能生,而且所種的種子形狀與將來長成的形狀不同。 v36-37 ●「無知」:「缺乏知覺」、「蠢才」的意思。 ●「那將來的形體」:直譯是「那將要成為的形體」。 ●「子粒」:指「穀粒」。 2.形體不是絕對的,每一種東西有自己獨特的形體。 v38-41 ●「凡肉體各有不同」:直譯是「不是所有的肉體都是相同的肉體」。 ●「神隨自己的意思」:原文是簡單過去式,表示過去某一時間點上的 行動。 ●隨自己的意思「給」他....:原文是現在式,表示一種繼續不斷的動 作,亦即「不斷的給」。 3.死人復活有如種子長成,由必朽壞變成不朽壞,由羞辱變成榮耀,由軟 弱變剛強,有血氣變成靈性。 v42-44 ●「榮耀」:原意是「光采」。後來指「上帝或人間的榮耀」。 ●「血氣的身體」:「血氣」原文意義是「關乎靈魂的」,「血氣的身 體」可以解釋為「天然的身體」。 ●「靈性的身體」:「適合靈性需要」、「能夠表達靈性」的身體,而 非「用靈造成的身體」。 ◎這裡顯示復活的身體與現在的身體有連帶關係,但基本上是完全不一 樣。的 ◎保羅在此分四個部份來回答所提出的問題: (1)自然界已經有死裡復活的例子:「種子發芽」。 (2)上帝能夠創造出各樣不同的身體。 (3)復活的身體會比現在的身體更榮耀。 (4)現在的身體是血氣的身體,復活的身體是靈性的身體。 (三)以聖經對亞當的描述為例,來說明基督徒終必有屬天、屬靈的身體。 v45-50 1.亞當是有靈的活人,基督成了使人活的靈,亞當在基督之前出現。 v45-46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說」:這裡保羅不是用一般的引用公式「如經 上所記」,可能是為了表達這裡不是「 完全對應的引用」。 ●有「靈」的活人:「psyche」、「魂」。 2.亞當出於地,屬於土,基督出於天。亞當如何,世人也如何,基督如何 ,基督徒也如何。 v47-49 3.血肉之體不能承受上帝的國,必朽壞的肉體不能承受不朽壞的。 v50 (四)在末日,基督徒的肉體要改變成為不朽壞的。 v51-54 1.我們不是所有的人都要經歷死亡,而所有的基督徒卻都要經歷發生在 一瞬間的改變。v51-52 ●「睡覺」:「死亡」的意思。 ●「一霎時」:原意是「不可分割」、「不可切開」。 2.我們必朽壞的身體要變成不朽壞的,以應驗聖經所說的「死被得勝吞 滅」。 v53-54 ●「總要」:「必須」的意思。 ●「變成」:「穿戴」。 ◎此處「死亡被得勝吞滅」引自以賽亞書二十五章8節。 三、頌讚(十五章55-58節) (一)死的權勢和毒鉤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 v55-56 ●「毒鉤」:指蠍子或蜜蜂尾巴的毒鉤。 ◎「罪的權勢就是律法」:請參考羅馬書第七章。 (二)基督徒可以藉著耶穌基督勝過死亡 v57 (三)因此基督徒要堅固不動搖,努力多做主的工作,因為基督徒的勞苦並不 徒然,並非一死百了。 v58 ●「徒然」:「空」、「倒空」、「歸於無用」。 玖、實際的計畫與結語(十六章1-24節) 一、為聖徒捐款的處理方式。 v1-4 (一)保羅希望哥林多教會和加拉太眾教會一樣有計畫的處理奉獻事宜。 v1-2 ●「捐錢」:「收集捐獻」,特別是指「宗教上的捐款」。 ●「進項」:「成就」、「昌盛發達」。 ●「照自己的進項」:「照著所得的成就與豐盛」。 ●「抽出來留著」:「分一部份出來,存放家中」。 ◎很可能此時星期日已經基督徒聚會的日子了(使徒行傳二十章7節、啟 示錄一章10節)。 ◎保羅在復活之後提起捐錢的事,可能因為這也是哥林多教會信上的問題 之一(十六章1節的開始就是「論到」)。 (二)保羅來收集了之後就由教會派代表送去耶路撒冷。 v3-4 ◎保羅對於金錢的小心謹慎,實在是可以當我們的榜樣,以免因為奉獻 處理不當,造成神國的損失。 二、保羅未來的計畫 v5-9 (一)保羅要經過馬其頓,也要到哥林多去住一段時間。 v5-6 ●「送行」:「預備旅途上所需要的東西」。 ◎後來保羅的確在哥林多停留了三個月(使徒行傳二十章3節)。 (二)保羅暫時要住在以弗所,因為有許多傳福音的機會,也有很多反對的人。 另外他希望專程去看哥林多教會而不希望路過拜訪。v7-9 ●「反對」:「說謊傷害」、「反對」、「抵擋」。 三、關於提摩太和亞波羅的事情 v10-12 (一)要尊重提摩太,因為他勞力作主的工。要為他送行,讓他快到保羅處。 因為保羅期望提摩太來到。 v10-11 ◎可能因為提摩太年輕怯懦,面對哥林多教會許多驕傲自負的人,會有 一點問題,所以保羅在此特別作此叮嚀。 (二)保羅勸亞波羅去哥林多教會,但他現在不願意去,然而以後有機會他一 定會去拜訪哥林多教會。 v12 四、最後的叮嚀:要在真道上站立的穩,要作大丈夫,要剛強,要以愛心為做事 的動機 v13-14 ●「儆醒」:「保持清醒」、「保持警覺」。 ●「大丈夫」:「勇敢成熟的大人」。 五、效法司提反等好基督徒。 v15-18 ●「專以....為念」:直譯是「他們指派自己」。 ●「快活」:指「工作時的中間休息時間」,馬太福音十一章28節耶穌應許 勞苦擔重擔的人到他那裡「得安息」,其中的「得安息」也是 此字。 六、問安與結語 v19-24 ●「親嘴問安」:在猶太會堂裡男人和男人親嘴問安、女人和女人親嘴問安 ,後來在基督徒聚會中也有這個習慣。當時的親嘴表達「 友愛」、「相交往」、「感激」的意思。 ●「你們要親嘴問安,彼此務要聖潔」:直譯作「你們要以聖潔的親嘴彼此 問安」。 ☆重要參考資料: 1.「活泉新約希臘文解經卷六:哥林多前後書」 2.馮國泰、李湯馬著,梁康民譯,「哥林多前書研經導讀」,天道書樓出版 3.莫理斯著,蔣黃心湄譯,「丁道爾新約聖經註釋─哥林多前書」,校園書房出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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